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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海洋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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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就海洋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该采购需求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3日。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海洋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根据实际需要,对海洋环境监测仪器设备进行公开采购,保障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采购需求及验收标准

  1.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海洋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需求表:详见附件。

  2.验收标准:所有货物到货后,10天内完成验收。

  (1)供货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包装完好,外观完整,如提供非参考型号的备件,供货商需配合本中心进行安装和适配测试,确保仪器能够连续正常运行,在测试期间导致仪器设备短路以及相关部件损坏,供货商应对我中心损坏设备进行原样替换。

  (2)所有货物必须经过采购方及供应商共同检验确认。

  五、项目最高限价

  项目最高限价伍万玖仟元整(¥59,000.00元)。

  (注:成交价格须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所有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七、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报名期限与项目采购公告时间相同,即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3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和纸质邮寄(一式一份)方式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采购物品报价单;

  3.供应商应对项目中的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4.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电子邮件地址:  techdepart@163.com。

  纸质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路仙邻巷50号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

  收件人及联系方式:梁工,020-83521296。

  说明: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均逾期送达的,其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八、采购成交公示

  成交结果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不在成交名单之列者即为落选,采购方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3424025196。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申请。

  (四)供应商需一次性满足本项目的全部采购需求。

  (五)报名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海洋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需求表.docx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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