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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失信行为记分决定书(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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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109

耿辉(信用编号BH039270):

  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07352223507220223

  一、失信行为事实

  2021年5月26日,我局对广州意源环境评估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你在未提前告知我局的前提下,未能按要求参加现场监督检查,且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无法与你取得联系。

  2021年6月25日,我局将查明的事实、记分情况以及相关依据告知你《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处理告知书》(№ 20211841)。在规定期限内,我局未收到你提出的书面陈述和申辩。

  二、失信记分及依据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第三十一条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对你予以失信记分10分。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你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83555988),也可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地址: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电话:020-87533928、87531656)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建议你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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