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36
各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
为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 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655号)等要求,我市于2019年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填报工作,结合前期填报情况,现就继续填报、编码登记及环保标牌喷涂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非道路移动机械范围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以及港口、码头、机场、铁路货场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堆高机、牵引车、摆渡车、场内车辆等机械类型。
确需在我市施工作业的外地非道路移动机械,以及此后新购置或转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填报相关信息;已在其他地市填报登记并申领了环保号码的,且能够在当地生态环境等部门网站查询到的,要在系统中正确填写已申领的环保登记编码。
二、工作安排
(一)继续填报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
1. 建设工程施工机械的信息填报。由施工单位用谷歌浏览器(IE浏览器不兼容)访问http://112.94.69.56:8059/gzycjg填报,施工单位用户登录账号名称为相关责任人手机号码(扬尘监管系统内的责任人手机号码),默认密码为Gdlxr.0123456789。若查询不到账号密码,请在QQ群内咨询我局工作人员。
2. 其他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信息填报。由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用谷歌浏览器(IE浏览器不兼容)访问http://112.94.69.56:8059/gzycjg填报,用户登录账号由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注册新账号。
3. 非道路移动机械填报内容。包括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相关资料、照片,填报内容主要包括生产厂家名称、出厂日期等基本信息,所有人或使用人名称(可为单位或个人)、联系方式等登记人信息,排放阶段、机械类型(按用途分)、燃料类型、污染控制装置等技术信息,以及机械铭牌、发动机铭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标签等。
4. 机械和场内车辆所有人变更或跨地区转移至他人时,需对所有人信息进行“所有者变更”,其他信息不需要变更,不需要重新编制环保号码。
(二)继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审核及编码登记。
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负责填报信息的审核,对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图片文字模糊等问题的予以退回,退回时明确填写需补充完善的内容,请各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按要求补充完善。当确认机械信息填写无误后,各分局核准并填写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标准通过审核。通过审核备案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系统自动分配环保编码(即系统内机械环保登记号)。
(三)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喷涂及二维码打印。
已分配环保编码的,请各填报人在机械显著位置喷涂该编码,为了统一规范环保登记号码的喷涂效果,我市采取统一的喷涂字样模板,相关喷涂要求见附件。
通过审核备案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请各填报人在系统内“备案机械列表查询”查询到填报的机械,点击右侧查看按钮,在页面中自行打印《广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卡》,为防止信息卡污损,请各填报人过塑后放置机械内备查。《广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卡》样式见附件。
(四)后续日常监督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已将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情况纳入日常监督管理,不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使用未经过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提供虚假材料获得登记号码、喷涂虚假环保登记号码、不放置《广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卡》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区内冒黑烟、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将依法查处并通报相关单位纳入失信名单。
三、有关要求
(一)规范填报信息。请各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应按照要求规范,如实填写机械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照片,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杜绝“一机多填”或漏填漏报现象。
(二)加快工作进度。请各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加快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填报、环保标牌喷涂及二维码打印,力争5月底前完成。逾期不申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将不得进入作业场所,不得从事相关作业工作。
四、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为有效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建立了QQ群,由市环境技术中心负责回复填报系统操作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回复填报系统业务问题,QQ群号338578467 ,请尽可能通过QQ群咨询有关问题。市环境技术中心联系电话:83185946,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联系电话:83203100。
附件:1.广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号码喷涂要求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园林局、港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