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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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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7日至8月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下称局党组)进行巡察,10月16日反馈巡察意见。局党组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扎实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现根据规定公布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责任,在汇聚力量上凝聚共识,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巡察组反馈会议后,立即组织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市委书记张硕辅同志在听取市委第十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传达市领导在《中共广州市委第五巡察组关于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上的批示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深刻认识到,抓好巡察整改既是政治责任、更是政治纪律,党组“一班人”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上来,统一到市委的工作要求上来,充分认清巡察整改的严肃性和整改任务的艰巨性,高起点筹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杨柳同志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印发巡察情况通报,在内部网站、珠江环境报上发布反馈新闻稿,层层传导压力,积极凝聚共识,迅速形成全员参与、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良好局面,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巡察整改实际工作中。

  (二)制定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务。2020年10月23日,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审议巡察整改方案,建立问题、任务和责任“三张清单”,实行销账式管理,逐项整改、逐项销号。同时请各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聚焦共性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解决,做到未巡先改。11月12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深入排查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根源,对号入座,举一反三,提出整改措施。在充分研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方案,将问题分解为36个具体问题、149条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措施及任务分工一览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各责任部门对各自认领的问题逐条进行梳理,明确具体责任人员及工作要求,推进整改任务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确保整改程序、内容、质量、效果全面达到市委的要求,经得起组织检阅和历史检验。

  (三)强化督促检查,全力推进整改。建立专题研究、日常联络、挂账销号、信息反馈、跟踪督办5项制度,各责任部门每周督办,领导小组每月汇总整改落实情况,2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局党组在去年7月份组成5个巡查组到各直属单位指导边查边改、8月份组织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的基础上,10月份开展了蓝天保卫战百日冲刺行动,12月份召开广佛肇海云韶环保专责小组联席会议,六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同研究大气、水、固废及执法等联防联治工作,12月底安排局领导到分管直属单位调研,组织工作组到5个直属单位检查、督促整改工作落实。注重抓好建章立制,局先后制定局领导调研指导分局和直属单位工作制度(试行)、局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轮岗工作暂行办法和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规定(试行)、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和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等17项制度,指导督促各直属单位建立完善“三重一大”报告、财务管理、物资采购租赁、因私出国(境)管理等51项制度,从制度源头上把牢关口,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遇到的问题,扎实推进整改任务按计划落实。充分发挥党支部引领作用,扎实抓好年度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推进职级套转、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轮岗工作,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四)严肃整改纪律,强化问责追责。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配优配强26个党支部41名纪委监委员、专职纪检干部,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纵深发展。印发《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巡检工作规定(试行)》《中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印发2020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抓早抓小工作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施办法》《中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中共广州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强化协同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暂行办法》,积极开展章金鸿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案情通报和以案治本工作,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醒干部群众。组织开展局领导对各直属单位班子成员的廉政提醒谈话19人次,完成纪律教育回访6人,对巡察反馈问题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二、强化政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在标本兼治上下足功夫,逐项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巡察组反馈共指出4个方面13类主要问题,局党组梳理细化为36个具体问题、149条整改措施。截至2021年1月15日,3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5个,正在整改1个,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全力以赴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战役”。大气治理方面:通过强化移动源污染控制、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实施扬尘污染精细化管控、推进煤炭消费负增长等措施,2020年广州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0.4%,PM2.5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PM2.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和综合指数在9个国家中心城市中均为最优。国内主要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中国政府网(英文版)向国际社会发布了相关消息。水治理方面:根据国家反馈的2020年1-12月水质监测数据显示,我市13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到省年度考核目标要求,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76.9%)、劣Ⅴ类水体断面比例(0)两项约束性指标均达到年度考核要求。土壤治理方面:通过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落实重点单位监管、完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制度等措施,夯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累计开展344个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工作,完成202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任务。二是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联防联治。组织我市环保企业26家参加2020年香港贸发局“秋季采购汇网上展”,参加广佛肇海云韶环保专责小组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六市大气、水、固废及执法等联防联治工作。三是坚决完成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交办任务,三次督察交办3334件案件已全部完成。四是加强内部分工协作。编制《市生态环境局系统内部分工及工作标准清单》,梳理部门职责、细化工作具体事项,思考垂直管理后的工作模式,以实行规范化管理为目标,规范、统一各分局具体工作的流程和做法。五是加强与市直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加强与市水务局、工信局、城管局、农业局和各区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互通信息,研究治水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对策措施,共同推进我市水污染防控联动工作。

  2.针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不到位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正面清单,随机抽查污染源3189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83宗,梳理并公示了4批正面清单1055家企业,将污染轻、风险低、环境管理好的企业纳入清单内,减少现场执法对企业复工复产的影响。推进《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信访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压减环境信访量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市本级办理信访257件,同比下降73%。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深入推进“最多访一次”,市信访局共转来“最多访一次”案件15宗,均已办结且未再收到相关投诉;邀请律师顾问就疑难信访案件和文书规范召开了6次咨询会,共咨询信访案件40余宗,依法推进案件终结,有效减少缠访、重复访。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和流程时限问题主动靠前服务,实施抗疫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通过实行告知承诺审批、豁免环评管理、压缩申报材料等措施,多措并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全市累计简化审批三类项目49宗,豁免建设项目环评2019宗。进一步简化申报材料,申报环评手续的材料从4项压缩为3项,已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审批实施细则(试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不进行技术评估和实质性审查,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三是加强对所属单位的指导。印发《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领导调研指导分局和直属单位工作制度(试行)》,组织局领导到各直属单位调研指导。四是关心关爱职工生活。合理合规统筹使用职工福利费,妥善解决宣教中心职工午餐就餐问题。

  3.针对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充分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落实制度要求。按照2020年4月修订的《中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工作规则》及细化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讨论决定 “三重一大”事项。广州市环境监控指挥中心和民安大厦2021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按规定提请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向局党组会议报告。二是加大意识形态工作力度。落实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共管的工作责任制,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开展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意识形态工作业务培训,邀请市委宣传部专家领导授课辅导,组织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向市委专题报告。三是加强生态环境普法工作。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普法,印发实施我局民法典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围绕新固废法对企业提供“法律体检”服务,采取专家解读、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对重要的法律法规开展重点宣传。精心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发动20支志愿服务队分队共360多名志愿者,围绕“6.5”世界环境日、“12.4”宪法宣传周等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开展“送法上门进企业、进学校、进基层”活动,开展活动11场次,近万名群众接受教育。四是巩固脱贫攻坚战成果。逐户走访贫困户,实时掌握家庭收入等动态信息,完善“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合理分配2020年度资产性扶贫项目的收益,采取支部加强对口帮扶措施,及时解决贫困户困难,降低个别贫困户返贫风险。完成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英德市2020年脱贫攻坚迎考工作,从考核情况来看,我局已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枫木村已退出省定贫困村序列,全部63户贫困户185人均脱贫退出序列。五是指导宣教中心加强业务建设。丰富政务新媒体“穗小环”栏目,开设两微专栏。政务微信“穗小环”系列专栏共发布52篇推文。制作公益宣传片,通过地铁、公交等多种公共媒介渠道刊播、推广。开展面向学校师生,企业员工等环保培训。分别举办学校和企业环保培训班,提高学校教师、企业员工环境法治意识。组织引导公众参观考察环保设施,开展体验式生态环境保护教育。

  (二)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不理想问题的整改。

  4.针对党建工作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印发《中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评定范围、评定标准、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等。组织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对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开展评星定级工作进行宣贯培训。组织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评定11个党支部为“五星党支部”,17个党支部为“四星党支部”,1个党支部为“三星党支部”,1个党支部不定星级。组织年度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对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进行检查,通报指出存在问题。二是坚持党建引领业务。局党组先后组织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5次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各基层党组织也分别以第一议题形式组织学习,提高政治和宏观把握能力。抓好理论武装,坚持每季度分别通报党员干部学习“学习强国”“党员微教育”得分情况。开展 “抓党建促业务”主题党日活动,推动党建和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三是加大对宣教中心的帮教力度。调整中心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党务工作人员,严格上班工作纪律,组织工作期间的纪律检查,共检查28次,未发现看电视、打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5.针对选人用人投诉不断,党管干部原则贯彻不到位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做好干部职级晋升工作。印发《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规定(试行)》,明确适用范围、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原则、晋升职级的必备条件、不得晋升职级的情形以及职级晋升程序和要求。编制《市生态环境局系统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梳理出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5个环节,共30个步骤,明确每个步骤的具体做法和对应的制度及纪实资料,进一步规范各环节程序和文书材料。二是加强培训宣贯。印发《关于深入开展选人用人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在局系统深入开展选人用人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工作,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2020年11月27日,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柳同志主持召开局选人用人工作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调研座谈会。三是加强轮岗交流。按照“人岗相适、人随事走;稳步过渡、适度轮岗;人力均衡、培养梯队”三个原则,组织工作交流轮岗,共交流正处级领导干部9人,占比69.2%;副处级领导干部5人,占比83.3%;其他干部44人,占比58.7%。印发《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轮岗工作暂行办法》,明确轮岗依据、轮岗定义、对象、原则、类型、方式、程序以及有关工作要求。编制《市生态环境局系统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动议环节。四是加强档案管理。梳理局机关188本人事档案近两年档案资料,共完成1000余份材料的分类排序装订,对专审情况进行复核,对2019年度军转干部、2020年度招录公务员8人进行档案专项审核。各直属单位已全面加强人事档案管理,提升人事档案管理质量水平。

  6.针对干部队伍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印发《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系统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统一规范局系统外事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加强和规范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将在编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照进行统一收缴管理,建立管理台账。指导各直属单位制定职工出国(境)管理办法,组织宣贯和实施。印发《关于深入开展选人用人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教育引导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主要精神等选人用人政策法规。三做好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工作。完成2019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随机抽查、查核验证,专项整治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有关事项家事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填报人根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第六条规定,及时做好8项家事变化后报告工作。四是清理整治借调人员。组织对2017年至2020年借调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印发《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采取审批权限与局编外人员清理领导小组挂钩,实施年度总量控制,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使用和管理。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尽责问题的整改。

  7.针对两个责任压得不实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压实主体责任。印发《中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印发2020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方案的通知》,坚持落实每半年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切实整改存在问题,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加强检查督查。制定印发《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巡检工作规定(试行)》,推动各分局、各直属单位巡检工作制度化,强化管党治党的压力传导。三是搞好警示教育。召开各分局、机关各处(室、队)、各直属单位关于章金鸿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案情通报暨警示教育大会,印发《中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章金鸿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治本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夯实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纪律底线、制度防线。完成纪律教育回访6人,从正向教育、政策指导、工作安排上帮助跌倒的同志重新站起来。组织开展局领导对各直属单位班子成员的廉政提醒谈话,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四是形成监督合力。制定《中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中共广州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强化协同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暂行办法》,推动同向监督合力。印发《中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局系统专兼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配备局系统纪委监委员专兼职纪检干部41名,召开纪检干部大会,组织政务处分法、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培训,推动纪检干部队伍履职能力提升。

  8.针对以权谋私腐败严重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环科院领导对部门负责人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次及个人廉政谈话14人次,强调在业务工作中应遵循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合理控制收入差距及可持续发展原则,合理安排工作分工,不能搞利益小团体。二是制定印发《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关于业务和经费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加强制度宣贯执行,强化管理;三是印发《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关于院业务部门公共经费使用和课题组内部分配监管规定的通知》,要求各部门按规定落实,强化指导和监管;四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市环科院转企改制方案。

  9.针对政商关系亲而不清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环科院对全院职工主要社会关系进行了初步摸查,排查职工配偶或亲友在同业竞争企业工作情况。二是印发《中共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组织全院职工签署《个人廉洁自律承诺书》,落实抓早抓小工作要求,对党员干部职工日常监督全覆盖。三是印发《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业务合同管理办法》以及《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非财政性资金项目业务对外委托事项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委外业务管理。四是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有关安排,环科院先后4次组织党纪国法、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等教育。五是按照反馈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确定该委外业务合同涉及的职工,立案审查2人,诫勉1人。(该问题还在进一步整改中)

  10.针对四风问题禁而未绝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大气处党支部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深刻反思,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抓好整改。对照财务管理制度开展自查,确保不发生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对处室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保证资金使用程序规范和使用安全,确保专款专用。学习领会有关规章制度,完善处内工作机制,做到防微杜渐。以此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为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打下更坚实的基础。分管局领导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谈话提醒。四是局党组已给予宣教中心原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免去试任职务。制定了《广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培训费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廉政风险,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四)关于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1.针对执法监督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针对“南方碱业将1700吨制碱白泥运至广西非法倾倒”问题,原市环保局已对南碱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穗环法罚〔2017〕86号),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10万元;将已关闭的广州番禺区一首饰厂非法转移危险废物案件移交公安查处。二是制定《广州固废业务办理指引》宣传单,明确跨省转移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以及跨省转移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备案需要办理的手续。将《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不包括危险废物)跨省管理工作程序》转发各分局,按要求落实工作程序。完成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新《固废法》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督促全市危险废物处置单位、重点产生单位进行新《固废法》网络在线视频培训,深入各区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新《固废法》专题解读讲座,编制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引》《关于加强专职环保员危险废物现场简易检查的工作指引》,提升我市固废管理水平,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推动构建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联防联控机制。2020年,共立案查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类案件150宗,移送公安涉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8宗。五是持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修订《广州市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规范环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行政处罚的合理性及适当性。修订《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推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制审核,促进执法公正文明。

  12.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对无住宿发票差旅费、超标准报销的,已初步核实涉及超标准报销1单,对超出标准的金额进行清退纠正,对2名相关人员分别给予谈话提醒处理。二是严格执行《广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印发《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财务报账管理规定》,更新完善《财务报账细则指引》,并公示宣贯。调整领导工作分工,主要负责人不再直接分管财务部、办公室。四是强化资金管理,财务报账POS机密码已调整为两人层级管理。完善报账手续,执行“报账收款人和卡属人必须是同一人”的要求。制定《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强化劳动报酬分配管理。五是规范工会经费使用。补齐2017、2018年购置运动服相关手续。严格按照财务规定落实审批制度,严格落实工会经费预决算制度。发放奖励、补助和慰问金都采取实名签收,相关材料齐全。发放工会活动衣物、生日蛋糕券和节日慰问品都按照实名制发放并签发,材料随报销单据附后。职工住院关爱一直要求提供住院证明。六是规范会计凭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执行,并举一反三,加强其他方面原始证明材料的有关要求。开展对部分发票内容失实问题的专项统计调查,聘请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在“编写费”签领手续中,执行“签领人、卡属人必须是同一人”的要求。七是落实三方比价要求。监测站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组织修订《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采购管理制度》并宣贯培训。

  13.针对资产管理粗放随意问题的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监测站站长对重点办责任领导进行谈话提醒,主要负责人进行深刻反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认识到规范管理的重要性。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履行期的合同,杜绝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问题发生。二是环科院对下属企业广州绿田野生态教育中心未办理公开招租以及相关审批手续即出租物业的合同纠纷问题,已完成司法程序,按审计要求完成整改。已完成其他出租物业的收回,规范物业管理,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进行调查核实。三是局印发实施《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采购相应程序、要求,提出了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服务、工程项目的相应标准、具体采购流程和要求等。局相关采购活动按办法贯彻执行。各直属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分别制订或修改完善了本单位的采购管理办法,并组织学习宣贯,加强本单位采购管理办法的监督执行,依法依规开展本单位各项采购工作。

  三、加强政治引领,保持整改力度,在持之以恒中见证常态,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巡察整改工作还任重道远,需要持续发力、长期整改。下一步,局党组将持续深入跟踪整改工作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成果,推动全局工作上台阶。

  (一)强化政治引领,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加强理论武装,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健全领导工作责任制,掌握第一手情况。深入推动党建和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探索有利于破解工作难题的新举措新办法,做到生态环境工作部署到哪里,党的建设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增强生态环境主角意识,加强与市直兄弟单位沟通,强化担当意识,真正把群众的环境需求放在首位,着力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力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牢固树立选人用人鲜明导向,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程序,梯次搭配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稳步推进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妥善处理好军转干部安置,大力推进职级套转、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轮岗工作,强化系统配套的管理保障措施,有效化解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工作的意见建议,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建章立制,努力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把这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推进工作、助力发展的重要契机,自觉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继续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分析报告制度、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基层党组织支部书记和各分局党组织书记、基层党务工作人员培训。扎实开展“基评”活动及反馈意见整改、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推进机关基层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四)坚持全面从严,强力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推进2年一轮全面巡检各分局、各直属单位工作,层层传导压力。持续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扎实开展以案治本警示教育,强化“一岗双责”,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制度和每半年定期研究和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规经商办企业等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市民和干部职工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向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反映,电话:83203025,邮箱地址:505210830@qq.com。

  

中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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