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环函〔2017〕250号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暂停运行猎德污水处理系统二沙岛、西濠涌泵站的申请收悉(网办申请号:WK1702002)。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猎德污水处理系统二沙岛、西濠涌泵站集水池积淤严重需进行清淤和设备维护的情况,依据《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同意二沙岛泵站于2017年2月26日17时至2月27日17时暂停运行;西濠涌泵站于2017年2月27日17时至2月28日17时暂停运行。
二、在猎德污水处理系统二沙岛、西濠涌泵站暂停运行期间,请你公司落实以下工作:
(一)通过采取强排泵将上游污水抽至下游管道,提前抽低渠箱水位、将污水储存在管网内等措施,确保上游污水进入猎德污水处理厂处理并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巡视,严禁污水外溢造成环境污染。如出现突发事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按计划时间推进工程进度,确保按时恢复猎德污水处理系统二沙岛、西濠涌泵站的正常运行。
三、请你公司在猎德污水处理系统二沙岛、西濠涌泵站恢复正常运行之前,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我局。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越秀区环保局、荔湾区环保局,市环保局执法监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