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环函〔2017〕122号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暂停运行竹料污水处理系统厂区生产线、在线监测系统及配套钟落潭、红旗泵站的申请收悉(网办申请号:WK1701001)。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竹料污水处理系统二期扩建工程需进行用电增容以保证后续投产运行情况,依据《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同意该系统厂区生产线、在线监测系统及配套钟落潭、红旗泵站于2017年1月19日8时至1月20日0时暂停运行。
二、在竹料污水处理系统厂区生产线、在线监测系统及配套钟落潭、红旗泵站暂停运行期间,请你公司落实以下工作:
(一)通过提前抽低渠箱水位、将污水储存在管网内等措施,确保竹料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巡视,严禁污水外溢造成环境污染。如出现突发事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按计划时间推进工程进度,确保按时恢复竹料污水处理系统厂区生产线、在线监测系统及配套钟落潭、红旗泵站的正常运行。
三、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配合市环保局执法监察支队、市环境信息中心做好竹料污水处理系统厂区出口在线监测系统停运相关凭证在国发软件中的填报、上传等工作。
四、请你公司在竹料污水处理系统厂区生产线、在线监测系统及配套钟落潭、红旗泵站恢复正常运行之前,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我局。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白云区环保局,市环保局执法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环境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