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环函〔2017〕364号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暂停运行猎德污水处理厂一、四期生产线等防治污染设施的申请收悉(网办申请号:WK1702006)。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猎德污水处理厂四期生产线高压电房电柜、变压器需进行维护保养,一期1号、2号生产线需进行加盖除臭改造,一期生产线低压电房电柜需进行更换施工等情况,依据《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同意该厂四期生产线和在线监测系统于2017年3月4日9时至17时、2017年3月5日9时至17时暂停运行;一期1号生产线于2017年3月6日8时至6月6日17时暂停运行; 一期2号生产线于2017年3月13日9时至3月17日17时、2017年6月6日17时至9月1日17时暂停运行。
二、在猎德污水处理厂一、四期生产线等防治污染设施暂停运行期间,请你公司落实以下工作:
(一)通过合理调配水量至其他生产线处理,提前抽低管网水位、将污水储存在泵站及管网内等措施,确保猎德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并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巡视,严禁污水外溢造成环境污染。如出现突发事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按计划时间推进工程进度,确保按时恢复猎德污水处理厂四期生产线和在线监测系统,一期1号、2号生产线的正常运行。
三、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配合市环保局执法监察支队、市环境信息中心做好猎德污水处理厂四期在线监测系统停运相关凭证在国发软件中的填报、上传等工作。
四、请你公司在猎德污水处理厂四期生产线和在线监测系统,一期1号、2号生产线恢复正常运行之前,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我局。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天河区环保局,市环保局执法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环境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