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环函〔2016〕1643号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暂停运行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厂区一、二期生产线和在线监测系统,以及荔湾、沙基涌、澳口泵站的申请收悉(网办申请号:WK1608004)。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厂区一、二期生产线需进行高压电力检修,一期1号生产线需进行大修施工,以及荔湾、澳口泵站需进行清淤和设备维护的情况,依据《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同意该系统荔湾、沙基涌泵站于2016年9月6日0时至2016年9月10日0时暂停运行;厂区一、二期生产线和在线监测系统,澳口泵站于2016年9月6日8时至18时暂停运行;一期1号生产线于2016年9月7日0时至10月6日0时暂停运行;澳口泵站于2016年9月12日0时至9月18日0时暂停运行。
二、在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厂区一、二期生产线和在线监测系统,荔湾、沙基涌、澳口泵站暂停运行期间,请你公司落实以下工作:
(一)通过适量合理调配水量至其他生产线处理,提前抽低渠箱水位、将污水储存在管网内等措施,确保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2016年平均日处理水量不低于54.6万吨并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巡视,严禁污水外溢造成环境污染。如出现突发事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按计划时间推进工程进度,确保按时恢复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厂区一、二期生产线和在线监测系统,荔湾、沙基涌、澳口泵站的正常运行。
三、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配合市环保局执法监察支队、市环境信息中心做好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厂区一、二期在线监测系统停运相关凭证在国发软件中的填报、上传等工作。
四、请你公司在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厂区一、二期生产线和在线监测系统,荔湾、沙基涌、澳口泵站恢复正常运行之前,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我局。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荔湾区环保局,市环保局执法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
环境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