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构建绿色生态美丽城市,广州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作为指导广州市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战略性、纲领性文件。为进一步增进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根据《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现将《规划(征求意见稿)》文本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25日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形式将意见寄至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1号广州市环境保护局规划财务处,邮政编码:510091。请在信封上注明“环境总体规划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意见发送至hbwenbiao@gz.gov.cn,请在邮件标题上注明“环境总体规划意见”字样。
为便于更好的沟通和完善规划,提交意见或建议时,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
附件: 1.《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征求意见稿).doc
2. 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征求意见稿)附图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