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广州生态环境”
微信订阅号
微博
“广州生态环境”
官方微博
粤商通
“广州生态环境”
粤商通
机器人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暂停运行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厂区二期4号生产线等防治污染设施的批复
【 字体:

 

穗环函〔2018〕863号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暂停运行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厂区二期4号生产线,三期5号、6号生产线和三期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系统配套5号泵站及上游泵站的申请收悉(网办申请号:WK1804001)。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你公司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厂区二期4号、三期6号生产线运行多年需进行大修和设备维护,系统配套5号泵站积淤严重需进行清淤施工的情况,依据《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同意该系统厂区三期6号生产线于2018年5月7日0时至6月21日0时暂停运行;系统配套5号泵站及上游1-3号、6-9号、瑶台、金沙洲泵站,厂区三期5号生产线及三期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于2018年5月11日8时至5月15日8时暂停运行;厂区二期4号生产线于2018年6月21日0时至7月21日0时暂停运行。
    二、在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二期4号生产线等防治污染设施暂停运行期间,请你公司落实以下工作:
    (一)按照你公司预定方案,通过提前抽低管网水位、将污水储存在泵站及输送管网内,以及合理调配水量至其他生产线处理等措施,确保大坦沙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并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巡视,严禁污水外溢造成环境污染。如出现突发事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按有关规定向我局报告。
    (三)按计划时间推进工程进度,确保按时恢复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厂区二期4号生产线,三期5号、6号生产线和三期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系统配套5号泵站及上游泵站的正常运行。
    三、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配合市环保局执法监察支队、市环境信息中心做好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三期出水在线监测系统停运相关凭证在国发软件中的填报、上传等工作。
    四、如不服上述行政许可决定,可在接到本文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地址: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83555988)或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地址: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电话:87533928、87531656)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内,不得停止本决定的履行。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荔湾区环保局,市环保局污防处、执法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环境信息中心。

分享到:
微信 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