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环函〔2016〕1558号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暂停运行西朗污水处理系统马涌1号、海龙围泵站的申请收悉(网办申请号:WK1608003)。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西朗污水处理系统马涌1号泵站进水闸存在故障需维修,以及马涌1号泵站、海龙围泵站集水池积淤严重需清淤的情况,依据《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同意马涌1号泵站于2016年8月22日8时至8月29日8时暂停运行;海龙围泵站于2016年8月29日8时至9月1日8时暂停运行。
二、在西朗污水处理系统马涌1号、海龙围泵站暂停运行期间,请你公司落实以下工作:
(一)通过提前抽低渠箱水位、将污水储存在管网内等措施,确保西朗污水处理系统2016年平均日处理水量不低于20.02万吨并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巡视,严禁污水外溢造成环境污染。如出现突发事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按计划时间推进工程进度,确保按时恢复西朗污水处理系统马涌1号、海龙围泵站的正常运行。
三、请你公司在西朗污水处理系统马涌1号、海龙围泵站恢复正常运行之前,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我局。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荔湾区环保局,市环保局执法监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