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环函〔2018〕1826号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再次调整竹料污水处理系统厂区生产线、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和配套红旗、钟落潭泵站暂停运行时段的申请收悉(网办申请号:WK1807004)。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你公司所属的竹料污水处理厂因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无法按照穗环函〔2018〕1613号批复的时间对厂区高压电房进行高压维护保养施工的情况,依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同意竹料污水处理系统厂区生产线、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及配套红旗、钟落潭泵站暂停时段调整到2018年7月11日9时至20时。
二、在竹料污水处理系统厂区生产线、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和配套红旗、钟落潭泵站暂停运行期间,请你公司落实以下工作:
(一)按照你公司预定方案,通过提前抽低管网水位、将污水储存在泵站及管网内等措施,确保竹料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并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巡视,严禁污水外溢造成环境污染。如出现突发事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按有关规定向我局报告。
(三)按计划时间推进工程进度,确保按时恢复竹料污水处理系统厂区生产线、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及配套红旗、钟落潭泵站的正常运行。
三、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配合市环保局执法监察支队、市环境信息中心做好竹料污水处理厂出水在线监测系统停运相关凭证在国发软件中的填报、上传等工作。
四、在上述设施暂停运行期间,我局执法监察支队将加强监督检查,请你公司予以配合。
五、如不服上述行政许可决定,可在接到本文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地址: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83555988)或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地址: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电话:87533928、87531656)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内,不得停止本决定的履行。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白云区环保局,市环保局污防处、执法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环境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