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环函〔2017〕787号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暂停运行猎德污水处理厂四期生产线和在线监测系统的申请收悉(网办申请号:WK1704002)。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猎德污水处理厂四期生产线需进行深度处理技改施工的情况,依据《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同意该厂四期生产线和在线监测系统于2017年5月8日9时至5月12日9时暂停运行。
二、在猎德污水处理厂四期生产线和在线监测系统暂停运行期间,请你公司落实以下工作:
(一)通过合理调配水量至其他生产线处理,提前抽低渠箱水位、将污水储存在泵站及管网内等措施,确保猎德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并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巡视,严禁污水外溢造成环境污染。如出现突发事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按有关规定向我局报告。
(三)按计划时间推进工程进度,确保按时恢复猎德污水处理厂四期生产线和在线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配合市环保局执法监察支队、市环境信息中心做好猎德污水处理厂四期在线监测系统停运相关凭证在国发软件中的填报、上传等工作。
四、请你公司在暂停运行猎德污水处理厂四期生产线和在线监测系统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有关环保管理要求。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环保局环评处、执法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环境信息中心,天河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