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广州生态环境”
微信订阅号
微博
“广州生态环境”
官方微博
粤商通
“广州生态环境”
粤商通
机器人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延长停运龙归污水处理厂一期东线生化池的批复
【 字体:

 

穗环函〔2018〕182号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延长停运龙归污水处理厂一期东线生化池的申请收悉(网办申请号:WK1801003)。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你公司在龙归污水处理厂一期东线生化池加盖除臭工程施工期间,发现加盖后严重影响现有设备的日后维护及工艺调整以及东线生化池池体腐蚀严重需进行防腐改造施工,无法按照《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暂停运行龙归污水处理系统一期东、西生产线及人和1、2号泵站的批复》(穗环函〔2017〕2041号)的要求,在2018年1月27日0时前恢复龙归污水处理厂一期东线生化池正常运行的情况,依据《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同意该厂一期东线生产线生化池延期停运至2018年2月11日0时。
    二、在龙归污水处理厂一期东线生化池延长停运期间,请你公司落实以下工作:
    (一)通过合理调配水量至其他生产线处理等措施,确保龙归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并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巡视,严禁污水外溢造成环境污染。如出现突发事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按有关规定向我局报告。
    (三)按计划时间推进工程进度,确保按时恢复龙归污水处理厂一期东线生化池的正常运行。
    三、如不服上述行政许可决定,可在接到本文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地址: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83555988)或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地址: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电话:87533928、87531656)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内,不得停止本决定的履行。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白云区环保局,市环保局执法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环境信息中心。

分享到:
微信 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