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环函〔2018〕1971号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猎德污水处理系统厂区二期3号南北、4号南北、5号南北、6号南北等8条生产线轮流暂停运行时段的申请收悉(网办申请号:WK1807005)。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你公司根据市水务局的要求,要确保所属的猎德污水处理厂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正常运行,无法按照穗环函〔2018〕1347号批复的时间对厂区生产线进行大修和设备维护的情况,依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同意猎德污水处理厂有关设施轮流暂停运行时段调整如下:
二期3号南生产线于2018年7月26日8时至8月5日8时暂停运行;
二期3号北生产线于2018年8月5日8时至8月15日8时暂停运行;
二期4号南生产线于2018年8月15日8时至8月25日8时暂停运行;
二期4号北生产线于2018年8月25日8时至9月3日8时暂停运行;
二期5号南生产线于2018年9月3日8时至9月13日8时暂停运行;
二期5号北生产线于2018年9月13日8时至9月22日8时暂停运行;
二期6号南生产线于2018年9月22日8时至10月1日8时暂停运行;
二期6号北生产线于2018年10月1日8时至10月9日17时暂停运行。
二、在猎德污水处理厂二期3号南北、4号南北、5号南北、6号南北生产线轮流暂停运行期间,请你公司落实以下工作:
(一)按照你公司预定方案,通过合理调配水量至二期其他正常运行的生产线进行处理的措施,确保猎德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并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巡视,严禁污水外溢造成环境污染。如出现突发事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按有关规定向我局报告。
(三)按计划时间推进工程进度,确保按时恢复猎德污水处理厂二期3号南北、4号南北、5号南北、6号南北生产线的正常运行。
三、在上述设施暂停运行期间,我局执法监察支队将加强监督检查,请你公司予以配合。
四、如不服上述行政许可决定,可在接到本文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地址: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电话:83555988)或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地址: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电话:87533928、87531656)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内,不得停止本决定的履行。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天河区环保局,市环保局污防处、执法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环境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