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环管〔2019〕9号
广州太平洋马口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广州太平洋马口铁28万吨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1号)决定及《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权限有关问题的复函》(粤环函〔2018〕1320号),经研究,提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如下:
一、广州太平洋马口铁28万吨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位于广州市经济开发区(黄埔区)友谊路102号,项目分期建设,本次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1#ETL生产线的改造,同时增加中水回用系统(包括中间回用系统和末端回用系统)及对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进行改造。本次改扩建项目建成投产后1#ETL镀锡钢板的产能将由现有项目的12万吨/年提高到20万吨/年。你公司已于2018年7月24日组织召开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
二、你公司提交的《广州太平洋马口铁28万吨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含铬废液、含铬污泥、废矿物油、含苯酚磺酸废液、含铬废树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的废钢板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经审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粤环审〔2013〕12号),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合格。
三、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记录。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区分局、局执法监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