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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信用管理工作研究与服务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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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现就“环境信用管理工作研究与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现将该采购信息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6日。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

  环境信用管理工作研究与服务项目

  三、采购需求

  协助研究拟制市级环境信用评价管理配套规范性文件;协助开展年度环境信用评价、公布结果、信用修复等过程性工作;协助起草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报告,提出对策建议;协助开展环境信用管理专题培训、解读、宣传等;协助开展环境信用相关的系列核查、投保环责险等研究和服务。

  四、项目经费

  限价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报价超过上限的无效。

  (注:成交价格须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所有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

  (一)服务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依法依规成立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等;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二)服务团队要求

  服务机构需委派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知识背景、专业能力的3名以上人员组成专项服务团队,及时响应工作需求。团队成员应当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以法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态学专业的优先。服务团队近三年实际参与过环境信用评价或规范性文件研究起草实务等相关工作。

  六、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报名期限与项目采购公告时间相同,即为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6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服务机构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纸质邮寄方式提交以下材料进行报名: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无失信行为且未受处分承诺书(必要时提供信用报告);

  3.环境信用评价或规范性文件研究起草实务经验证明材料;

  4.本项目实施方案;

  5.项目报价(含税且包含需求中所有服务内容)。

  报名材料纸质件需一式叁份并加盖骑缝公章,另附电子版光盘/U盘一份,务必注明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寄送至: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1号510室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20-83203074。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服务机构确定及公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报名材料进行综合比选后确定服务单位,结果将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不另行通知,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联系人:曹先生,联系电话:020-83203074。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递交申请。

  (四)报名单位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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