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16日至9月2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专项巡察。2024年1月18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强化政治意识。一是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从政治上认识和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抓手。二是专题部署有力推进。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在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专项巡察集中反馈会上的讲话要求,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整改工作,以坚定的态度、迅速的行动、有力的措施、严格的要求不折不扣全面推进整改落实。
(二)强化整改落实。一是细化整改任务。制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及台账,对照反馈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将反馈问题逐项剖析细化,制定整改措施,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拉条挂账、逐个销号。二是全面推进整改。认真研究审议涉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议题,并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问题整改相结合,与落实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相结合,与落实“干部作风大转变、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细化实施方案相结合,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结合,全方位全过程推进整改,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三)强化成果运用。一是纳入领导干部述职内容。将专项巡察整改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要内容,并列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内容,强化领导干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意识。二是严肃查处涉优化营商环境违纪违法问题。对涉及专项巡察整改的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予以处理,绝不袒护、纵容。三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强化建章立制,制定修订相关制度规范。四是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运用巡察整改成果,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持续攻坚克难,深化改革创新,与建设美丽广州打造美丽中国城市样板相结合,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前列、挑大梁、作贡献。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落实落细落到位
(一)关于垂改政策落地基层方面
1.涉企政策指引不够清晰的整改
一是加快环评审批改革步伐。前往北京等城市开展环评管理调研,学习环评改革经验,并与生态环境部环评司、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沟通汇报,争取政策支持。印发优化环评管理助推高质量发展十条保障措施,提出相应改革措施。
二是加强企业环评指引宣传力度。先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全流程服务指南、广州市排污许可申报全流程服务指南等,为企业办理环评和排污许可证提供指引,并在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组织开展了宣传解读。
三是完善专家库管理。修订印发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库管理办法,明确专家权利义务,细化专家退出和清退情形,并对竣工环保验收项目开展抽查。
四是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指导分局开展环评审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推动完成整改。
2.镇街承接监管职能有脱节的整改
一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制定生态环境领域专业知识培训课程及方案计划,组织开展对分局和辖区内镇街一线执法人员实施生态环境处罚事项全员轮训。
二是明确由镇街实施事项的裁量权基准。逐项梳理生态环境领域调整事项的相关裁量权基准,并建立镇街综合执法工作定期通报制度。
3.对中介机构监管不够严格的整改
一是加强环评领域第三方服务市场监管。加强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环评编制单位质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加强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的监督,开展环评文件质量动态抽查。
二是加强建设用地土壤调查质量监管。强化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广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及修复单位管理要点(试行)》,委托技术单位开展土壤环境监测质量监督;强化信息公开,在局公众网公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一次通过率和发现的典型问题;强化技术帮扶,举办“2023年广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环境管理和技术培训”,并在“广州市环境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管理平台”发布《广州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效果评估“一问一答”小册子(2023年版)》。
三是指导提升环评报告质量。加强宣传警示,指导分局设置公告栏张贴环评失信记分决定。对承接辖区内环评文件编制数量较多的环评单位开展现场抽查,加强政策宣贯力度和帮扶指导,对环评编制质量较差的编制单位和编制主持人予以失信记分。
4.惠企政策宣传推广不够深入的整改
一是加大危险废物企业业务指导力度。积极组织监管人员和企业参加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宣贯和解读等业务培训,举办线下培训班和线上云课堂培训,组织各分局在辖区开展培训。印发《新版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指引》《含油金属屑规范化管理指引》等宣传册7.8万册,指引企业落实规范要求。年度培训情况达到省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有关“加强监管人员和企业人员培训”指标要求,组织培训指标取得省级评估满分。
二是积极推进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发布2025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新增及调整企业93家次,对有效期内217家企业落实正向激励措施。自2021年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实施以来,连续四年发布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累计纳入309家企业。
三是加大豁免环评政策宣传力度。印发《广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全流程服务指南》,多渠道组织开展豁免环评等政策宣传解读。
(二)关于服务企业方面
5.指导服务企业不够靠前到位的整改
一是提升指导服务企业力度。组织召开我市2024年重点项目推进会,协调解决重点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印发《广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全流程服务指南》,并在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组织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召开全市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主动做好环评审批服务。
二是抓好反馈问题立行立改。编制并公开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通知,指引企业申报中央、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指导分局积极配合招商部门提供“管家式”服务,采取“一事一议”机制,根据项目所涉及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环境敏感区、环保适用标准等提出详细的意见,服务所在区高质量发展。
6.创新解决企业困难办法不多的整改
一是积极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解决群众“烦心事、揪心事”为出发点,推进餐饮油烟扰民信访化解。多次会同属地街道前往商家核查群众反映问题,现场指导商家通过加装除味设备、定期清洗等方式降低异味影响。
二是提高环境信用管理服务水平。发布《广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用修复指引(2023版)》,压缩信用修复时间为15天,明确各种情形信用修复所需材料,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信用修复操作手册,明确在线申请、受理核查、公示、修复等修复路径,落实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环境信用修复的责任分工。
三是加大信用管理服务力度。组织开展系列培训、咨询和“送政策上门”等活动,围绕“制造业当家”、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要求,举办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培训,结合分局所辖行政区域的企业特点,为企业提供多形式信用管理服务,主动帮扶企业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
7.政务服务满意率不高的整改
一是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取消5项公共服务事项和2项行政许可事项,目前保留28项政务服务事项在市一体化平台全流程办理。完善整合申请材料上传、业务表单规范填写、行政许可“双公示”信息发布、电子证照签发自动取数等功能,开通5个区级使用市一体化平台办件信息查询功能。自2023年8月巡察起至2024年底期间,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常态化检查及省市抽查发现问题整改等工作。
二是开展新一轮“减材料”专项工作。我局政务服务事项的申办材料中由政府部门核发的一律免提交,全部材料申办时实现电子化提交。
三是提升办事群众满意率。自2023年8月巡察起至2024年底,规范接听电话服务群众5270人次,协助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咨询服务,接待和服务办事群众303人次。
四是探索环评与排污许可融合办理。推动开展排污许可制与环评制度有机衔接改革试点工作,制定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两证”融合申报模板,为企业编制“两证”融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供参考。
8.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的整改
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各处室、各分局、监测站、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紧压实管党治党第一人责任。
二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基层支部(单位)全体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举办专题辅导、全系统领导干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等,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三是持续做好重点时节廉政提醒。紧抓元旦、春节、端午等重点时节,针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情况,向全系统工作人员发送廉政提醒短信,督促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三)关于行政执法工作方面
9.推动包容审慎监管落实有差距的整改
一是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落实上级及本级制定的有关包容审慎监管有关规定,对轻微违法行为落实包容审慎监管。
二是严把行政执法案件质量关。依法依规开展环境违法行为执法行动,认真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10.新技术应用与统筹执法有提升空间的整改
一是积极推进“数字执法”。对原有移动执法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新增空气质量和地表水数据模块、监管对象模块、在线监控模块、网格监管模块、巡查统计模块、执法数字看板等六个功能模块,提高执法人员对所在辖区环境情况、监管对象等的掌控能力,提升监管效能。
二是抓好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在村镇工业集聚区新设置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设施,实时监测工业园区厂界大气污染物浓度,减少现场执法频次。相关分局组织召开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政策宣讲会,向参会企业宣讲正面清单纳入条件、激励政策,介绍帮扶计划,明确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要求。
11.合规性审查不够规范的整改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市司法部门的沟通,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起草质量,未出现违反国家规定情形。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加强对相关文件的学习,确保在制定规范性文件送审司法审查前,严格对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不出现与上级规定不符的情形。
三、坚持常抓不懈,助力我市营商环境提质增效
局党组严格按照市委工作要求,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坚持认识再深化、标准再提高,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效,持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扎实的整改成效体现对党忠诚。
(二)巩固整改成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补齐制度短板,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检查核查,防止问题反弹;对需持续推进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涉及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推进解决。
(三)深化整改成果。立足科学发展,建立长效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我市建设全国营商环境高地提供优良环境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0-83203024;通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1号广州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信封请注明“对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510091。
中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