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广州市2025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1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有异议的理由以及具体的证明依据,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意见建议请于4月11日24: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020-83203198
电子邮箱:sthjjhzc@gz.gov.cn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