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打造美丽中国城市样板为统领,全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再创新低,继续在国家中心城市中保持最优;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4.0%,同比提升3.6个百分点,未出现重污染天气。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全市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连续5年全面达标,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稳定达标,3条国控入海河流水质全部优良,近岸海域无机氮浓度达到省年度考核要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医疗废物100%安全处置。全面完成2023年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各项污染物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均位列全省第一。在2023年度全省环境保护责任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以全省第一的成绩获评优秀。
一、全面推进美丽广州建设
(一)建设美丽广州打造美丽中国城市样板。推动美丽城市投融资示范项目落地。率先探索区域性环保建设项目绿色金融支持模式,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美丽中国城市样板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全市美丽中国城市样板投融资项目库入库26个项目,推动广州知识城-迳下美丽单元建设项目、黄埔区岭头片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暨“美丽广州”示范项目在全国首开落地。试点示范取得积极进展。广州入选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地区,是2024年唯一入选的副省级城市。增江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南岗河-木强水库入选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创新出台广州市美丽河湖评选工作指引,已建成31条市级以上美丽河湖。有序搭建美丽成果展示平台。搭建全省首个美丽建设成果线上展示平台,发布全市各单位案例信息400余条,6个线下平台正式挂牌。
(二)全力保障绿色低碳智慧美丽全运。联合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广州赛区执委会出台美丽全运工作方案,实施绿色行动计划,推进广州赛区碳中和、“无废全运”行动以及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编制广州赛区环境质量保障1个总方案并配套12个专项方案计划,围绕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制定分区分级分类分时精细化管控措施和减排地图,初步建立场馆周边大气污染源调度清单并动态更新。
二、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蓝天保卫战。坚持“控车、降尘、少油气”,强化PM2.5与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有序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实施国Ⅲ柴油货车第二阶段限行措施,淘汰国Ⅲ营运柴油车1285辆,抽检柴油车约4.3万辆次,遥感监测柴油车276万辆次。市中心区公交车、巡游出租车100%纯电动化,网约出租车电动化比例约98%,城市配送车辆100%为新能源货车。持续深化固定源治理。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通告和重点领域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16项具体措施。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限值抽查630家次,完成49个储罐综合治理,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完成45家C级企业提级改造。不断优化扬尘、餐饮等面源精细化管理。巡查抽查建筑工地6.1万次,协调督促建设工程严格落实“6个100%”要求,加强余泥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推进中大型餐饮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联网。
(四)碧水攻坚战。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共治”的系统治水思路,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各项工作。巩固提升考核断面水质。持续强化水质监测预警,通过“以支保干”促进全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进重点区域一级支流消除劣V类。全域推进珠江水系整治。制定全域专项整治方案,分区段专班式持续攻坚,建立健全全链条排查整治机制,发现问题基本完成整改。统筹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和珠江口邻近海域综合治理。以海域无机氮削减为核心,以陆域总氮削减为突破口,以蕉门水道流域和总氮浓度偏高的一级支流为重点,持续推动近岸海域水质稳步改善。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组织推进白云、花都、南沙、从化、增城等5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工作,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开展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
(五)净土保卫战。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污染污染源头防控。公布2024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73家,指导、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法定义务。持续严把建设用地准入关。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完成203个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有序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印发广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推动我市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点位布设。完成7个危险废物处置场地下水调查评估。
(六)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组织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等7个涉农区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及运行情况监督巡查,推动涉农区补齐污水垃圾等农村环境治理短板,完成90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完成11个村庄农村环境质量监测,1632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监测,17个国家农村中小微水体抽样监测调查试点监测。
(七)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和新污染物治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提质增效。遴选38个企事业单位开展首批“无废细胞”示范点建设,番禺区“无废县区”试点示范建设在全省率先通过专家验收,新增建设“无废细胞”1846个。加强危险废物智能化监管。对379家重点监管单位实现电子台账管理,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部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省固废平台。稳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全面排查重点行业企业897家,完成116家涉调查物质企业数据审核上报。细化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八)噪声污染防治。完善区域、道路和功能区功能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站点,加强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分析声环境质量变化规律及污染类型,针对性地采取防治措施,改善道路交通和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全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省的工作要求。编制印发《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2024年修订版)》。开展“绿色护考”行动。在中、高考等各类考试期间,组织开展12次专项行动,做好考点周边噪声污染控制工作。
三、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九)全力服务广州高质量发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印发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推进落实6方面16项具体任务。清单式管理重大项目,制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排污许可申报全流程服务指南。广州番禺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花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纳入省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产业园区,探索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融合。落实包容审慎政策。实施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执法“观察期”、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制度等包容审慎举措。发布年度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有效期内217家企业落实正向激励措施。
(十)统筹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编制印发广州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助力碳达峰碳中和“1+1+N”政策体系,14家企业获评省级减污降碳突出贡献企业。完善广州碳普惠自愿减排注册登记平台建设,发布林业、氢能等碳普惠方法学3个。积极参与碳交易市场,广州企业连续11年100%完成碳配额履约。持续推动零碳公园、零碳工厂、零碳景点、零碳展会等零碳+场景打造,推动第136届广交会历史上首次实现碳中和,打造国内首个宠物行业碳中和展览。推进南沙气候投融资、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国家级试点建设,成功举办2024年明珠湾国际气候投融资大会。越秀公园碳中和主题园入选生态环境部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十一)积极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发展。天河区出台全省首个现代都市工业生态环境保护指引。中建四局科创大厦入选国家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大观净水厂入选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公布的“无废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首批推荐名单。华电福新广州能源有限公司、广汽埃安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猎德分公司、白天鹅宾馆有限公司获评为广东省降碳减污特色案例。
四、守牢广州生态安全底线
(十二)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管。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天河区出台全省首个区县级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规划。加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开展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疑似生态破坏问题及人类活动变化核查工作。强化红树林保护生态环境监管。统筹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建设广州市(从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实验室。
(十三)切实保障环境安全。修订《广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与周边6地市跨流域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议,与市消防救援支队签署应急联控和协作协议。对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抽查评估,强化环境安全隐患源头治理。加强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监管。举办全市环境应急比武演练、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应用大演练、环境应急监测“双盲”演练等,在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执法技能竞赛、应急比武分别荣获团体一、二等奖。2024年,广州市环境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十四)妥善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定期开展局领导接访、接电工作,全年受理的环境信访案件均按时办结。针对跨区域异味扰民的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分析,形成跨区域异味扰民信访矛盾协同治理的对策建议,探索打造跨区域异味扰民类案治理的“广州模式”。
五、加快健全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
(十五)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构建“1+N”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印发实施《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22-203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年修订)》,推进纳入市“多规合一”平台。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简易鉴定评估,天河区成功办理全市首例扬尘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组织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题调研,研究制定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强化企业环境信用正向激励,服务34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进一步加强对“绿牌”企业的宣传力度,推动形成示范效应。
(十六)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数智化”转型。与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广州数字科技集团联合打造“生态环境数据要素创新基地”,推动环保产业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白云智慧生态监管平台入选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数字生态文明典型应用案例。组织开展自动监测站建设联网,累计联网气站147个、水站97个。完成“广州市智慧生态环境监管平台驾驶舱”开发应用。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及应用,强化科技支撑,构建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积极应用无人机于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监管及生态质量监测工作,全力助推低空经济与生态环境融合发展。
(十七)持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健全污染源自动监控执法监管,2024年度406家重点单位全面完成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督办完成自动监测预警任务约15.7万条。推进番禺环境监测站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示范站建设。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6宗。开展打击非法洗砂联合执法行动、“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督查联合执法行动。在全省率先印发执法人员履职尽责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污染源单位(项目)3208个并公开查处结果。市生态环境局以及白云、番禺、增城分局入选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以及增城、番禺分局分别获评2024年全省执法大练兵市级和县级表现突出集体。
(十八)提升生态环境支撑保障能力。获上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同比增加70%,其中中央专项资金增加160%。进一步推进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向中央和省级项目库推送了约80个项目。动态完善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广州市生态环境科技协同创新中心产业规划、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服务、人才培养五大平台功能持续深化,有序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4项,公开遴选生态环境领域重点科技项目3项。
六、加强宣传引导和交流合作
(十九)强化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积极向各级媒体发布新闻通稿及素材,获得各级媒体报道累计4023条,获“学习强国”平台转载新闻89条。组织策划“六五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133场,累计公众参与人数约128万人次。组织指导广州市各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广州市各环境教育基地开展活动3174批次,累计接待线下线上参观人员726.9万余人次。越秀区率先推进全市首个“生态为民”试点区工作,在北京路商圈、中山纪念堂等重点区域定期发布生态建设成果信息,日均游客浏览量超30万人次。指导和择优推荐7家单位申报“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推荐2家优秀基地单位申报第二批“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示范单位”。
(二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交流合作。组团参加澳门环保展、香港国际环保博览展,组织广州“专精特新”环保企业参展。开展南沙生态环境领域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专题研究,助力南沙建设高质量城市发展标杆。与龙岩市在环保产业协同发展、污染防治技术帮扶等方面深入开展对口合作。推进帮扶计划落实,赴增城区增江街、梅州市大埔县光德镇开展对口交流合作和驻镇帮镇扶村工作。
七、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二十一)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局系统各级党组织以“第一议题”学习方式及时组织传达学习313场次,培训2900余人次。扎实整改“基评”反馈问题。就基层评议机关作风工作反馈问题制定细化整改措施并抓好落。深化模范机关创建,评选6个“四强”党支部、23个“五星党支部”。开展党建品牌创建工作,“一支部一项目”立项61个。
(二十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压实主体责任。组织召开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局党组书记与32名基层党组织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举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等讲座。加强纪检队伍建设。举办局系统纪检干部培训班,不断增强纪检干部执纪能力和业务本领。
(二十三)强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全面推进干部选拔交流。开展干部工作表现调研,积极稳妥推进干部提拔和晋升。强化基层干部关怀,加强干部培养历练,着力推动局系统干部内外交流。持续提升干部能力本领。选派干部外派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脱产培训,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全局系统共12847人次参训。干部正向激励成效显著。在局系统举办“争创新、塑品牌”成果交流,开展“苦干实干、争先创优”典型案例征集,全年共有三个案例入选省厅典型案例。推荐广东省河湖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23年最美基层环保人”、推荐实干奋斗典型代表等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