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环管影〔2025〕2号
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沙湾水道特大桥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沙湾水道特大桥(项目代码:2308-440100-04-01-438003)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沙区,总体呈南北走向,北起番禺区天六工业路西侧,接番禺段主线,以桥梁形式上跨沙湾水道,在南岸接入南沙段南沙大桥立交主线桥。项目全长约1993米,其中桥梁段长1305米,路基段长约688米,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标准,双向8车道,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项目投资估算1688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30.1万元,占总投资0.91%。
《报告书》评价结论认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可行。经审查,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评价结论。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应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控制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工艺、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场区围挡、密闭、声屏障或其它有效降噪措施,合理安排运输方案,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大临工程施工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项目采用低噪声路面技术,对运营期噪声预测超标的声环境保护目标,优先采取声屏障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必要时辅以通风隔声窗措施,其中采取3.5米高直立式隔声屏障600米,安装通风隔声窗1940平方米,在临近清流村沙东街路段预留隔声屏障安装条件。加强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影响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降噪措施,确保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或室内达到《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要求。
(二)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和设计,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落实好水土保持措施,及时进行复垦、绿化,尽可能减少施工造成的植被破坏、动物干扰和水土流失等不利影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做好红树植物保护工作。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工作。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番禺前锋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期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采取隔油、沉淀、过滤等预处理措施,达到相应标准后,循环使用或者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船舶生活污水及含油污水集中收集后交有相应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理,不得排入沙湾水道;跨河桥梁施工尽可能选在枯水期进行,涉水桥墩采用钻孔灌注桩法并采取钢围堰等防护措施,有效收集并循环利用泥浆,剩余泥浆和钻渣运至指定余泥渣土消纳场,不得排入沙湾水道。
(四)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施工场地加强扬尘管理,采取围蔽、覆盖、路面硬化、洒水降尘、车辆冲洗、密闭装载等措施,严格落实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要求。施工期扬尘(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五)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及时清运、妥善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应按照《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处理处置,余方运往指定余泥渣土消纳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制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施工、运营期各项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确保环境安全。
(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沿线地方政府、相关单位和群众的沟通协调,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心、担忧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
三、《报告书》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如不服上述行政许可决定,可以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窗口,电话:020-83555988)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局执法处、信访处、应急处,番禺分局、南沙分局,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市怡地环保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