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项目(2024年奖补资金)(花都)项目包含广东蒂姆森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共11台燃气锅炉,已于2024年3月12日前通过实施过程控制、末端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等手段完成治理,大气污染物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实现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50mg/m³。
该项目氮氧化物减排量7.97吨,已于2024年12月14日通过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复核,于2025年1月16日通过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复核。现拟使用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与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对上述企业按照1万元/吨氮氧化物减排量的补助比例进行激励,特此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自然日,自2025年1月21日始至2025年1月27日止。
公众对减排量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大气环境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广州市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项目(2024年奖补资金)(花都)项目减排量清单.docx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