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采购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二、服务项目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2日(三个工作日)
三、服务项目内容
为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以下2套房产提供出售评估专业服务。
1、越秀区竹丝岗新南路17号601房41.8平方米。
2、越秀区仓边路仁生里15号A栋505房71.53平方米。
四、项目最高限价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五、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三)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六、报名信息
(一)报名期限
2024年12月10日至12月12日正常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14:00-18:00
(二)报名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将以下材料通过电子邮箱的方式进行报名:
1.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具备资产评估服务资质的证明和广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证明。
3.提供正式报价方案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第一津街50、52号)
电话:020-81075453
联系人:黄小姐
电子邮箱:yxqsthjfj@gz.gov.cn
七、其他事项
报名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服务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