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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关于海珠区2024年度排放源统计与202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服务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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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现对海珠区2024年度排放源统计与202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

  二、项目名称

  海珠区2024年度排放源统计与202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服务项目

  三、项目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1日

  四、项目内容

  (一)排放源统计内容

  经初步筛选,海珠区2024年度约有11家重点调查单位需进行排放源年度统计,并有1家污水处理厂需进行2025年排放源季报统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 协助指导完成2024年度排放源统计工作,包括协助对重点调查单位培训、协助指导重点调查单位完成数据填报、协助指导分局对数据进行审核分析等。

  2. 协助指导2025年排放源统计季报填报工作。

  3. 协助开展企业数据现场复核工作

  (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内容

  1. 协助指导分局确认202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名单。

  2. 协助指导相关单位准备佐证材料等工作。

  3. 协助指导减排项目的审核、分析等工作。

  五、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经费限价4万元,拟分两期支付。报价超过上限的无效。

  六、服务机构的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国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 了解并熟悉排放源统计、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工作情况,承担过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具有良好的技术力量和人员储备。

  七、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1日18:00。

  (二)在报名期限内通过提交以下材料进行报名: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 无失信行为且未受处分承诺书;

  3. 项目报价一览表;

  4. 项目实施方案(计划);

  5. 提供与第六项第四条要求相符的服务能力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纸质材料需一份并加盖骑缝公章,务必注明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电子版邮寄件地址:185049490@qq.com;纸质版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北100号飞龙大厦北门8楼;收件人及联系方式:郭小姐,020-34384768。

  说明: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均逾期送达的,其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三)提交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八、服务机构确定及公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组织对报名材料综合比选后确定。成交结果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不另行通知,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联系人:郭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4768。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四)报名的单位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项目报价一览表.doc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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