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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环境监测站奥体、龙洞空气自动站设备更新及龙洞站站房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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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环境监测站奥体、龙洞空气自动站设备更新及龙洞站站房更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s://www.gdhualun.com.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4401GZC101023701

  项目名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环境监测站奥体、龙洞空气自动站设备更新及龙洞站站房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单价限价(元)

最高限价(元)

1

O3监测仪

2台

详见第二章

110,000.00

220,000.00

2

CO监测仪

2台

120,000.00

240,000.00

3

龙洞站大气环境监测站站房更新

1套

230,000.00

230,000.00

  详细要求请参阅“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O3监测仪和CO监测仪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到货,到货后40天内完成调试,调试后5天内通过验收。站房更新方案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交,提交方案后40天内完成安装,安装后5天内通过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供应商 已按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及分包。
注:响应供应商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4日  至 2024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s://www.gdhualun.com.cn/)

  方式: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dhualun.com.cn/);供应商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我公司网站“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s://www.gdhualun.com.cn/)购买采购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s://www.gdhualun.com.cn/announce/)中《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或咨询我公司020-83172166转206)。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多个采购包的项目,供应商如参与多个采购包响应的,须分别对相应采购包进行登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环境监测站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华路89号

  联系方式:钟工,020-85559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系方式:蔡工/020-83172166-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国舜

  电话:020-8317216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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