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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召开医疗污水和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约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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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16 14:32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为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督促越秀区辖内有关医疗机构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2021年3月11日下午,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在广州市畔山酒店组织召开广州市越秀区医疗污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约谈会。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局长杨喜中同志主持约谈,越秀区辖内各有关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约200人参加约谈会。

  会上,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局长杨喜中同志就落实医疗污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各参会医疗机构进行约谈,围绕医疗机构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医疗机构常见违法行为和相关法律责任,以及因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受到行政处罚的严重后果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约谈会后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有关科站负责同志进行了现场咨询答疑和工作交流。

  约谈会强调,各医疗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高标准严要求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一是要充分认识医疗机构环境监管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和落实新环境法律法规修订后面临的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加大环保经费投入,持续强化日常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二是要保障医疗废水规范处理和稳定达标排放。规范做好自行监测,加大监测频次,并加强对第三方运营机构的监督管理。足额投入治理和运营经费,加强对医疗废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和运营维护,出现突发异常状况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三是要加强对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和处置。认真落实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标识制度、管理计划及备案制度、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源头分类制度、转移联单制度、经营许可证制度和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在内的八项规范化管理制度,加强对贮存设施、利用设施和处置设施的管理。加大培训力度,督促相关人员掌握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等各项要求,掌握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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