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0 09:08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越秀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优化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有力促进美丽越秀建设。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建成广州市第一批“无燃煤区”并持续巩固。完成18条街道餐饮业环保综合监管规范化整治,实现餐饮业环保综合监管100%全区覆盖。率先全市创新实施餐饮场所准入管理机制,强化餐饮业源头污染防控,2020年1-3月,共出具餐饮场所选址建议书391件,对不符合选址要求的“一票否决”143件,占37%,有效控制选址不当餐饮单位的产生。完成公园前和麓湖重点区域周边餐饮单位和集团单位油烟深化治理。实施扬尘精细化监管,开展工地扬尘、道路扬尘和空中飘尘“立体式”扬尘污染防治,率先全市使用可移动式喷雾降尘设备并在全市推广。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开展每季度执法检查,确保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行。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1-3月,我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97.8%,同比提高5.6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1.4%;PM10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9%。
二、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保持湖涌水质稳中向好
加强湖涌周边污染源巡查,严防污染源污水直排河涌等违法行为。完成全区7家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继续推进新一轮“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全区100%完成排查市下发清单场所16919家,并同步对清单外的场所开展全面深入排查,共清理整治“散乱污”场所113家。2020年1-2月,东濠涌水质2个月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新河浦涌、沙河涌(越秀段)水质2个月均达到或优于Ⅴ类,东山湖水质第一季度为Ⅴ类、中营养。
三、严格噪声、土壤和危险废物监管,保障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强化工地、餐饮、娱乐服务业噪声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降噪措施,有效处理环境噪声污染投诉,做好每年各类考场控噪工作。制定印发《越秀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越秀区突发土壤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全区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安全处理处置率达100%。
四、提高环境执法处罚力度,有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落实“双随机”抽查执法,加大环境执法处罚力度。2019年,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8208人次,检查污染源单位4008家次,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17份,处罚金额810万元,收到并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2990宗,均已办结。我区收到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级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共195件全部100%办结。建立街道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增强街道环保监管力量。做好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五、持续开展环境文化宣教,营造全民环保新风尚
大力推动环境文化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连续举办8届越秀区“环境文化节”和10届中小学生环保漫画大赛。10年来,累计征集参赛作品12151幅,评选出获奖作品1653幅,每届大赛的获奖作品均汇编成《越秀区中小学生环保漫画大赛作品集》。每年在18条街道举办“建生态文明,树环保新风”每月一主题系列环境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创建,目前,我区共有7间“国际生态学校”,4间国家级绿色学校,51间省级绿色学校,区属91间公办学校100%为市级以上绿色学校;共有3个国家级绿色社区,27个省级绿色社区,44个市级绿色社区,区级以上绿色社区创建率超过99%。建成“越秀区环境教育科普基地”(一、二期),获得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称号。(越秀区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