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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天河区实现生态环境领域街道综合执法行政处罚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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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9 15:48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穗府〔2021〕9号)明确各镇街自2021年9月15日起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其中生态环境领域调整由镇街实施的行政处罚权事项共29项。为确保涉生态环境领域29项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秉承“放权不放责、到位不缺位”原则,多措并举,全力指导帮扶天河区各街道开展涉生态环境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自2021年9月15日至今,天河区21个街道共发出生态环境领域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27份,立案查处违法案件93宗,作出行政处理37宗,作出行政处罚47宗、处罚金额28.53万元,全区各街道实现生态环境领域下放职权行政处罚全覆盖。

  统筹谋划、健全机制,办好街道生态环境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第一案”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街道实施生态环境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组、现场指导组和监测指导组,明确帮扶目标、帮扶事项;建立对口帮扶街道三级责任人机制、业务指导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由局领导亲自抓、科室负责人直接抓、一线执法人员具体抓,确定对口科室、经办同志、衔接方式,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帮扶工作;建立日常调度机制,通报阶段性进展情况,指导、协调、督促各街道办好生态环境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第一案”,在全市率先实现各街道立案查处全覆盖。

  制定指引、系统培训,为街道有效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夯实工作基础

  2022年3月,印发《天河区街道涉生态环境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操作指引(1.0版》,梳理涵盖29项事权违法行为、违反规定、处罚依据、构成要件、证据材料等内容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证据审查指引表,明确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原则、工作流程等,制作16类执法规范文书模板,解决街道普遍反映的“怎样查”“如何审”“怎么罚”等现实问题。2023年4月,结合新法新规,及时修订编制了《天河区街道涉生态环境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操作指引(2.0版)》,更新自由裁量、首违免罚、道歉少罚等内容。根据天河区行业特点,以“一图读懂”的形式编制发放餐饮服务、机动车维修、实验室、医疗机构、印刷和加油站等六个行业的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指引,帮扶街道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街道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培训5次,培训人员400余人次,助力提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主动下沉、技术帮扶,指导街道做好立案查处类型广覆盖、处罚全覆盖

  建立“1+1”帮扶工作模式,实行“一街一群”“一街一对接”“一对一帮扶”,做到有呼必应、有问必答。结合日常巡查,现场指导街道查处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餐饮油烟污染、噪声扰民等违法行为。加强“传帮带”,提出合理化工作建议,协助解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遇到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开展“一案一评查”,调取街道执法案卷55份,搜集、解答执法过程中的常见、共性问题,编印典型案例供街道学习参考。开展技术帮扶,针对街道的污染源监测需求,指导街道明确委托程序、使用条件和结果运用,支援街道现场监测32次,并安排监测人员开展质控,保障街道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测结果依法依规运用于行政执法。认真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为街道提供案件法制审核等全方位业务指导,促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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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天河区街道涉生态环境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操作指引(1.0版、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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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天河分局执法人员“一对一帮扶”街道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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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天河分局执法人员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共同开展执法检查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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