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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印发诊疗机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点2.0版:实施差异化监管 强化全链条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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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11:08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日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联合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健康局印发《天河区诊疗机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点(2.0版)》(以下简称《要点》),旨在进一步加强天河区诊疗机构在医疗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及辐射污染防治方面的规范化管理,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明确诊疗机构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

  《要点》明确诊疗机构包括医疗机构和动物诊疗机构。其中,医疗机构包括从事人类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和疗养院、门诊部、诊所、临床检验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机构;动物诊疗机构包括动物医院、动物诊所以及其他提供动物诊疗服务的机构。

  《要点》提出实施差异化监管,按医疗机构规模实施环保准入分级管理。针对住院床位设置环保准入门槛,明确床位20张以上需办理环评审批,床位20张以下的(不含20张住院床位)办理登记表备案;床位100张以上须申领排污许可证,床位100张以下的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       

  细化管理要求,强化全链条污染防治

  《要点》在原有《天河区诊疗机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点(1.0版)》的基础上,结合上级有关最新要求和天河区诊疗机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从环评审批验收、排污许可管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医疗污水处理、辐射安全管理、废气污染治理、噪声污染防治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等7方面,从源头准入到日常管理,全链条对诊疗机构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18条具体要求,推动提升诊疗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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