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2 17:25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企业环境安全管理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筑牢固废安全防线,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2020年8月31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区分局举办新《固废法》宣贯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业务培训会,300家企业代表参加了培训。
培训播放了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区分局拍摄制作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宣教视频》。会上,南沙区分局对新《固废法》主要内容及变化重点进行解读,重点讲解新固废法对企业固废管理提出的最新要求及法律责任、企业如何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等内容,并针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常见问题、环境违法案例及规范化管理要求展开详细的讲解。此外,也讲解演示了《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系统》业务办理操作规程。
新《固废法》加大了对固废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多项违法行为的罚款提升至100万元甚至500万元,增加了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以及按日连续处罚的规定,充分体现了用最严格最严密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思路。企业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要坚决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新《固废法》的要求加强固废危废的规范化管理,不可触碰法律“红线”。
现场照片:
会议现场
观看宣教视频
新《固废法》解读
固废常见问题、查处案例、规范化管理要求解读
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解读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区分局 吴志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