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2 17:16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各位排污单位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请注意!根据规定,排污登记表有效期是5年,2020年登记的排污登记表部分已过期或即将过期。为了保证排污行为合法合规,避免影响单位生产经营,延续工作可不能忘!下面就给大家详细说说延续那些事儿。
一、为啥要办理延续?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等相关规定,若要在有效期满后继续生产运营的,需要进行延续登记。未按照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分分钟可能喜提5万元以下 “罚单大礼包”!而且,合规排污也是咱应该落实的环保主体责任,必须重视起来!
二、延续要注意什么呢?
(一)查看排污登记表有效期
1.翻看“身份证”——《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排污登记回执是排污登记的“身份证”,登记编号、登记时间、有效期全在上面!赶紧翻出来瞅瞅,有没有“超期服役”?
2.登录官方平台——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https://permit.mee.gov.cn)。点击“登记信息公开”,输入单位名称全称搜索,登记时间、有效期限等信息一键 get!
(二)核对排污登记信息内容
五年过去,单位的“个人信息”和排污情况说不定都有变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主要产品及产能等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去向,排放标准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排污信息,统统都要仔细核对,一个细节都不能放过!要确保排污信息始终 “精准在线”。
(三)复核排污许可形式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排污许可实行分类管理 ——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管理类别可千万不能搞混啦!其中,重点管理与简化管理属于“持证上岗”类,需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则属于“自助备案”类,在平台完成自行登记即可,无需领证。
这里要敲黑板划重点:方向选错,努力白费!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前,务必先核对清楚具体管理类别。
1.若核实仍属于登记管理类,需及时办理登记延续,为排污行为 “延长使用期”。
2.若属于发证类(重点/简化管理),请尽快启动排污许可证申领流程,千万别在“无证驾驶”的边缘试探哦!
三、延续要怎么做?
(一)未超有效期情形
排污登记表还在有效期内,按以下步骤延续:
1.进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s://permit.mee.gov.cn),点击“网上申报”。
2.进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输入账号、密码登录输入账号、密码登录。
3.登录系统进入企业页面后,点击“排污登记”企业页面后,点击“排污登记”。
4.进入登记页面,点击“登记延续”,核对更新信息,提交生成登记回执,登记表和登记回执下载打印留存,大功告成!(注意:排污登记延续仅能在到期前20日内办理)
第一步 进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点击网上申报
第二步 进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输入账号、密码登录
第三步 登录系统进入企业页面后,点击“排污登记”
第四步 进入排污登记页面,点击“登记延续”核对更新信息提交登记表
(二)已超有效期情形
要是排污登记信息超期未延续,因已失效,排污登记表需重新登记:前三步和上面一样,进入排污登记模块后,点击“排污登记”进行重新登记,填报更新信息,提交生成登记回执,下载打印留存。
第一步 进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点击网上申报
第二步 进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输入账号、密码登录
第三步 登录系统进入企业页面后,点击“排污登记”
第四步 进入排污登记页面,点击“排污登记”,填报更新信息提交登记表
四、注意!排污登记新增噪声要求
根据《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23〕14号)相关要求,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在延续、变更排污登记时,按照排污登记表格式(工业噪声部分),在平台上如实填报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标准名称及编号等。延续登记的时候,可别把噪声这一茬给忘咯!
五、排污登记其他提醒
(一)排污登记注销。排污登记单位若不再进行生产活动,记得及时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登记注销,将现有排污登记进行注销即可。
(二)企业账号密码找回。忘记账号密码?别慌!点击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页面的“忘记账号了?忘记密码了?”,用注册手机号就能找回;要是手机号也忘了或者账号未绑定手机号,赶紧联系辖区生态环境部门,绑定新手机号就能找回账号密码!
(三)完善排污登记信息。排污登记的基本信息、排污信息等发生变动或遗漏时,要及时登录平台对排污登记表进行变更和补充完善,轻松拿捏排污信息“精准度”!
(四)排污登记特别提醒。排污登记简单,自己在平台就能搞定,而且完全免费! 生态环境部门没有委托任何代办服务,谨防诈骗!有问题直接电话咨询辖区生态环境部门。
若对排污许可相关内容仍有疑问,别愁!以下两份指引指南可供参考。扫描二维码,即可获取指引信息哦。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分局 谢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