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6 15:17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荔湾产业园概况简介:广东省广州荔湾产业园规划面积为 526.5412 公顷,由东沙片区、海龙围片区、中南片区等三个区块组成,其中东沙片区的四至范围:东至翠园路,南至佛山水道,西至花地大道南,北至汇盛路;海龙围片区的四至范围:东至罗涌南围,南至中国水产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西至凤池村,北至花海路;中南片区的四至范围:东至广珠西线,南至佛山水道,西至佛山水道,北至海中村。)
近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批复同意设立“广东省广州荔湾产业园”,荔湾区首个省级产业园申报成功。
部门联动 提供专业依据
前期,在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全面落实“三线一单”要求,严格环境准入的基础上,按照“一园三区多组团”的布局思路,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提前介入,主动作为,对拟申报产业园区规划范围做了前期摸查,并编制了《广东省荔湾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初步分析》,作为广东省荔湾产业园申报工作方案和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参考。与区科工信局、区协作办加强联动,对产业园设立的规划方案以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提供了专业有效的支撑,着力保障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与未来引进项目能依法依规落地落实。
政企互通 提供数据支撑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领导高度重视产业园申报工作,抽调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主动与区科工信局、区协作办以及负责规划环评编制技术单位保持联系沟通,把辖区内1083家企业的环保手续情况进行了逐一筛选摸查,及时提供所涉企业的环评审批、验收情况,污染源常规监测报告、应急预案和排污许可执行报告等相关材料,以最快响应、最高效率、最优质量提供切实可行、符合园区企业长远发展需求的数据支撑,并对规划环评编制给予指导意见和优化解决方案,切实推动产业园区建设。
下一步,荔湾分局将以助力省产业园区申报工作为契机,不断提高环保服务意识,以更积极的态度、更专业的高度,厚植营商环境的沃土,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促进荔湾产业园高质量发展。
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加强部门联动,助力产业园发展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