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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环保局全力开展水污染治理助力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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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9  广州环保网

            

    荔湾区地处珠江三角洲平原地区,是广州的中心城区。全区分布有54条河涌,其中30条为黑臭河涌。近年来,荔湾区环保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环保局的业务指导下,与区水务农业局开展紧密合作,共同治理我区水环境污染,提升水环境质量。目前,我区属广州市重点黑臭河涌的沙基涌等13条河涌(占全市约1/3)已有9条河涌实现了不黑不臭;珠江后航道东塱断面水质和花地河水质也呈现明显好转。


    一、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区环保局成立了治理水环境专项工作组,负责推进水环境污染整治的污染源摸查、水质监测等工作。二是压实工作责任。为进一步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经局务会议决定,调整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明确管理职责和权责清单,将治水工作落实到人,从严从细从实抓好治水工作。三是制定实施方案。区环保局与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共同起草制定了《广州市荔湾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推进我区的水污染治理工作。


    二、强化源头控污,加大控源力度


    一是严把环保审批关。区环保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环评审批。一方面对新引进的项目,加强产业引导,从严把好建设项目审批关,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凡不符合法律法规、不符合有关规划和产业政策、达不到环境功能区要求尤其涉水重污染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另一方面抓好“三同时”制度的落实,确保涉水企业减少违法排放,促进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


    二是建立污染源大摸查长效机制。按照《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办公室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环境监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荔办〔2016〕7号)要求,结合“散乱污”工业企业清理整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工作,以街道为责任主体开展排查、区环保局拉网式核查的方式,开展每季度一次的全区污染源排查更新工作,构建环保监控网络,及时掌握污染源状况。今年以来,开展大摸查行动三次,出动执法人员108人次,核查企业648家。


    三是全面开展村级工业园摸查整治工作。铁腕整治非法排污口或非法排污企业;全面完成辖区尤其是地铁A、地铁B、地铁C涌等重点河涌流域“散乱污”工业企业清理整顿,对区域内的各类工业园区进行整合提升、实行污染集中控制、统一处理,对依法保留的重污染行业企业进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提高企业污染治理水平,严防反弹;对不符合功能区划和产业布局要求的污染企业,制定年度关闭、淘汰名录,预期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三、加强环境监管,有效提升环境质量


    一是加强水质监测和监控。定期监测东塱断面周边相关珠江断面、河涌排口的水质状况。为判断影响东塱断面水质的主要污染来源,评价水质变化趋势,评估整治效果提供数据支撑。在确保防汛排涝安全的前提下,加大河涌调水补水和换水力度,改善水质。荔湾区环境监测站对包括11条常规监测河涌、2条跨境河、1个人工湖、8条信息发布河涌、3个重点河流点位、南漖涌等3条重点整治河涌以及荔湾湖整治工程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为河涌整治决策提供基础数据。其中:2017年水口水(黄岐)、花地涌(西浦桥)两个跨境水断面逢单月监测一次,与佛山同时进行比对监测。同时逐步完善重点河涌的监测范围、频次和监测项目,配合广州市统一发布河涌监测数据,进行南粤水更清第三方检测。


   二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区环保局与水务农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定期对珠江后航道和重点河涌流域开展执法巡查和“双随机”抽查工作,及时对排查出的河涌流域“散乱污”工业企业开展清理整治。今年以来,区环保局移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34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处罚决定30宗,处罚金额130.34万元,清理“散乱污”工业企业20家。

   
    三是完善跨界水污染联防联治机制。我局主动对接佛山市南海区,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指定两地水务、环保部门负责人“点对点”定期沟通联系;拟定河涌整治规划,对滘口涌、秀水涌、铁路边涌、牛肚湾涌、广佛河、佛山水道等6条主要跨界河涌制订“一涌一策”;定期共同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今年以来,两地环保部门开展跨界河执法巡查2次,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检查企业22家次,关停项目3个。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流域水系互相连通、河涌水质互相影响、交叉污染严重。荔湾区南片所有的河涌均互相联通,如花地河与珠江西航道、珠江后航道、广佛河、佛山水道等均相连。花地河水位受珠江主河道影响较大,珠江主河道水质也直接影响花地河水质。花地河和部分支涌为跨界河涌,佛山地界上游的污染对下游水体水质影响较大。


    二是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不足。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近几年,原高尔夫、广钢等地块等均新建大型的居住小区,居住人口迅速增长,生活污水排放量的增加,加大对原有市政设施和污水处理能力的负荷,对河涌水质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是“散乱污”工业企业清理整顿难度大。一是区域环保执法监管能力严重不足,街未建立专职环保机构;二是基层行政管理单元环保责任不明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村(居)存在漏报情况。三是“散乱污”工业企业大多散落在城中村内,隐蔽性强,流动性大,整治后容易反弹。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大与区水务农业局等职能部门的联合治水力度,加大重点污染源现场巡查力度和监测频次,确保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从严从重查处未批先建、违反“三同时”制度、故意偷排等违法行为。


    二是严把环保准入关,严格控制重污染项目建设。结合城中村改造和“三旧”改造,加快淘汰辖区内不符合功能区划和产业布局要求的污染企业。


    三是完善跨界水污染联防联治机制。加强与佛山南海区的环保合作,健全区域环境监察协作、部门联合执法、边界联动执法和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定期协调会商、信息互通共享、水质联合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协同处置等制度,妥善处理跨界水污染纠纷和环境突发事件。定期联合佛山市南海区组织开展跨区域联合监督执法。


    四是贯彻落实区政府审核通过的《荔湾区深化环境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强化街道和村(居)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整治、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和大环保、大监管、大治理的工作格局,破解环保监管孤军奋战的困局。全力推动区域水环境质量的提升和区域水环境安全的保障工作。(荔湾区环保局 曾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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