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0 14:37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今年以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着力加强非现场监管工作,积极构建“一平台两手段三应用”体系,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建设优质营商环境提供助力。
一是搭建“一个数据平台”,实现环境监管数据共享共用。组建信息化工作小组,探索智慧生态环境体系和“生态环境大脑”智能化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执法、环评、监测等工作跨业务场景智慧化应用,实现数据共享,切实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赋能增效。完善广州市移动执法系统监管对象库,为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全年共完成8905条数据更新工作,组织专人开展环评审批数据归集入库。在水、气、声等监测领域全面试行应用LIMS系统,全年采集样品3700余个,获取各类分析数据10000多条,出具报告、报表约200份,为LIMS系统在全市推广应用提供了荔湾实践经验。
二是用好“两个监管手段”,实现排污单位监控增效增能。一方面活用新型技术监管手段:发挥无人机监管效用,在企业监管、污染天气应对、河涌巡查及应急处置中累计出动无人机19架次,巡查覆盖面积14.6万平方米,发现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违法线索1个,发现其他问题5个;推进在线监测技术应用,在辖区200家大中型餐饮场所、20家加油站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在花地大道南安装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含黑烟车抓拍)设备,借助科技手段,强化餐饮油烟、油气回收、机动车道路排放管控。另一方面使用自动监控管理手段:在蟠龙、东朗工业园等4个村级工业集聚区试点安装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设施,实时监测工业园区厂界大气污染物浓度,试行超标预警、源头锁定,为执法人员快速精准打击超标排污行为提供技术支撑;严格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日常监管,对辖内10家安装自动监控的重点排污单位开展执法检查41家次、监督性监测24家次,发现问题3家次,立案1宗,发现问题均已完成整改。2024年,荔湾区自动监控即时有效传输率99.54%,补全有效传输率99.83%,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三是落实“三项制度应用”,实现企业监管质效更精更实。推进分类监管。融合环境信用评价等,实行排污单位分类执法监管。将“双随机”抽查与企业信用评价、信用风险等级相结合,对绿牌单位,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对信用风险较高的单位,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增强抽查的靶向性和精准性。推广正面清单。对辖内3家纳入正面清单企业,全年累计开展非现场检查15家次,现场检查1家次,帮扶3家次,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增强靠前服务意识,组织召开荔湾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政策宣讲会、加油站环境管理业务培训暨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等系列会议,持续引导企业树牢自觉守法意识和绿色发展理念。通过对27家企业的帮扶培育,荔湾区共计9家符合条件的企业被纳入2025年正面清单。推行执法联动。定期对自动监控数据开展线上巡检,发现数据异常即启动现场执法,对接立案查处。通过联动模式,发现并立案涉嫌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线索1个,形成非现场监管工作闭环。
图 1分局应用无人起开展污染天气应对、河涌巡查等
图 2 分局组织全区加油站召开环境管理业务培训暨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