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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环保部门连夜伏击 货车偷倒废水被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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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3 18:03 来源:珠江环境报

  本报讯 近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在经过半个月的蹲点伏击后,成功破获一起导致净水厂氨氮浓度异常的货车偷倒废水案,抓获偷排嫌疑人2人,查扣货车1辆,目前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7月中旬起,黄埔区广州科学城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属下九龙水质净化一厂、九龙水质净化二厂和九龙水质净化三厂持续遭受8次异常高浓度氨氮废水冲击,损失严重。接获突发事件后,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牵头快速启动应急处置,多次联合区水务局、排水公司对受污染的雨水管线排口及凤凰河水质进行检测,初步判断疑似机动车辆非法倾倒高氨氮废水所致。

  经半个月连夜蹲点伏击,7月31日凌晨4时许,在九佛街凤凰三路与九龙大道交界处发现一辆可疑机动车正在偷排废水,黄埔分局与公安机关现场抓获偷排嫌疑人2人、查扣改装货车1辆。据了解,货车内废水来源于白云区某危险废物处置单位。

  为进一步证实违法偷排行为,固定证据,黄埔环境监测站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对偷排货车车内废水、偷排点雨水井、受影响的凤凰河上游、交接断面、下游等监测点位采样分析。检测结果显示,货车内废水含有高浓度的氨氮及镍、铜、锌等重金属(其中镍含量达5.41mg/L,是国家标准的5倍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含重金属物质)的情形,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污染环境罪”。

  该偷排事件性质恶劣,黄埔分局已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下一步,黄埔分局将继续与水务局、公安等部门建立信息移送机制,形成倾倒危险废物违法行为综合执法监管合力,严厉打击危险废物倾倒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张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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