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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与黄埔区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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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4 16:39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工作的有效衔接,5月21日上午,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广东省环保基金会、广东省环保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广州市环境教育学会等单位在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并联签《关于建立黄埔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广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办法(试行)》《广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施行,为行政机关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提供了制度保障;检察机关建立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也充分验证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优势和必要性。为协调检察机关、行政机关、社会公益组织提起公益诉讼,更有力地追究违法行为人环境损害民事赔偿责任,以上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黄埔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该意见从案件线索移送、违法行为查处、信息通报、支持起诉等方面规定了各方协作方式,发挥各自职能专长,建立起沟通联络和协作机制。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与黄埔区司法机关共同协作,自2017年以来持续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探索,协同办理了某化工公司等多个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对黄埔区保护生态环境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下一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将根据职责加强线索筛查,依情况组织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协助开展磋商、修复监督等工作,通过建立联动机制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工作。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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