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4 16:39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工作的有效衔接,5月21日上午,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广东省环保基金会、广东省环保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广州市环境教育学会等单位在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并联签《关于建立黄埔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广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办法(试行)》《广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施行,为行政机关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提供了制度保障;检察机关建立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也充分验证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优势和必要性。为协调检察机关、行政机关、社会公益组织提起公益诉讼,更有力地追究违法行为人环境损害民事赔偿责任,以上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黄埔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该意见从案件线索移送、违法行为查处、信息通报、支持起诉等方面规定了各方协作方式,发挥各自职能专长,建立起沟通联络和协作机制。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与黄埔区司法机关共同协作,自2017年以来持续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探索,协同办理了某化工公司等多个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对黄埔区保护生态环境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下一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将根据职责加强线索筛查,依情况组织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协助开展磋商、修复监督等工作,通过建立联动机制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工作。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