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7 11:05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生态环境领域重要改革任务,经过2020年对现存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的攻坚,黄埔区基本实现了发证登记的全覆盖任务。2021年3月1日《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黄埔区结合服务和监管,深入贯彻落实排污许可制度,进一步强化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规范排污行为、切实改善环境治理。
应发尽发,确保排污许可全覆盖
黄埔区作为广州市传统工业聚集区,工业门类齐全,覆盖《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大部分行业,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即有3500家以上的固定污染源。固定污染源数量大,种类多,排污情况复杂。黄埔分局联合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和各街镇克服重重困难,努力创造条件完成了相关工作。截至今年5月,除已关停或不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管理的单位外,已为黄埔区422家排污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其中重点管理80家,简化管理342家,组织2388家排污单位完成排污许可登记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全覆盖。
一举两得,延伸监管服务为企业
排污许可证是依法依规规范排污单位排污行为的法律文书,也是对排污单位合法排污权益的保护。黄埔分局通过及时将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各类清单移交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形成管理和执法合力,勇于担当作为,正确诊断和处理排污单位在环境管理方面存在的疑难问题,做到热情帮扶指导与强化执法监督并重。在执法监督的同时,各执法人员也同步对《条例》等相关排污许可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传,对存在《条例》要求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协助其及时纠正和整改。下一步还将印发包括《条例》等内容在内的环境保护宣传小册子,实行“送法上门”,帮助排污单位树立排污主体责任意识,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强化学习,将《条例》内容融入日常工作
2月24日,全国宣传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视频会议召开,黄埔分局设立视频会议分会场,分局领导班子、相关业务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后,黄埔分局组织局内学习会强调排污许可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分局相关处室提高政治站位,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学习,并融入到日常各项工作任务中去。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