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4 15:34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近期,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区分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广东蓝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蓝岛公司”)未按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要求落实有关污染治理建设项目,并通过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违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经查,该公司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中,未提及清水池等有关环保设施建设情况,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将处理后的猴舍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全部回用,不具备验收条件。
针对蓝岛公司自主环保验收存在的问题,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区分局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落实环评批复中各项环境污染控制和管理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开展项目自主验收工作。同时,为举一反三,该局坚决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环办执法〔2020〕11 号)的有关要求,对涉及该违规问题的建设单位、环评机构、专家个人进行公开通报(详情见黄埔区政务网)。
下一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区分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及完善配套支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姑息。(广州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区分局 钟智彬 戴仲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