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6 09:52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2022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相关要求,根据《2022年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监督性抽测工作方案》,广州市生态环境花都分局按照要求开展花都辖区内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且小于500吨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监测工作。一是认真调查核实。2022年上半年,广州市生态环境花都分局联合花都区水务局,对本辖区范围内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且小于500吨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情况进行了更新调查。经查,2022年我区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且小于500吨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涉及89条村191个设施,其中178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用于农田灌溉,7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用于渔业养殖,3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用于林地、草地灌溉。根据相关要求,对于用于农田灌溉、渔业养殖、排入林草地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不计入本次监测范围。因此,2022年花都区符合监测要求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共3个。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广州市生态环境花都分局结合调查核实的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情况,并针对辖区内符合抽测条件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4月底制定处理设施进、出水的监督性监测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按计划完成现场样品采集及实验室分析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监督性监测工作。三是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广州市生态环境花都分局根据工作实际内容,合理分工,责任到人,按照《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19)和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44/2208-2019》的要求,对出水水质开展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污染物的监测分析,严格按照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规定实施全过程质控,为推进农村水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支撑。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