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7 11:33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为加强对社会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按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文件要求,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组织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对辖区内社会生态环境检测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
一、检查依据和主要内容
此次检查,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生态环境监测相关标准及规范等文件为依据,对照“生态环境监督机构监督检查表”,主要从“证书、体系”,“人员、设备”,“耗材、环境”,“采样、交接、保存”,“监测、报告”五要点共43项内容。
二、检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技术人员共20人次,通过现场检查和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完成了辖区内获得省级资质认定的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总数的30%的抽查任务,共计4家次。检查中发现检测机构存在不符合项共9项次,主要表现为检测检测记录信息不完善、仪器设备管理不到位等,开具“监督检查事实确认单”共2份,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送到我单位。
三、下步工作建议
我单位针对这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一是要求环境检测机构举一反三,对照《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不断加强业务培训,规范检验检测行为,确保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客观公正、准确可靠;二是要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对主体责任和法律意识的认识,不断提升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生态环境检测行业健康发展。
(花都环境监测站 刘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