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2 11:35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7日和8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区分局将近期发生的5宗环境污染涉刑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公安部门均已受理。
据悉,这5宗环境污染涉刑案件均发生在我区炭步镇,源于生态环境局花都区分局对该区域的执法排查。在排查中,执法人员发现炭步镇有5个铝灰渣非法倾倒仓库,分别位于炭步镇水口村、鸭湖村和骆村(3个)。生态环境局花都区分局立即委托广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上述铝灰点进行采样检测检定、委托炭步镇政府对铝灰渣进行了称重,同时进行了相关的调查取证工作,检测结果显示,五个点均有样品检测结果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均属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危险废物重量超过3吨属于“两高”司法解释(法释【2016】29号)第一条(二)项情形,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生态环境局花都区分局将5个环境污染涉刑案件资料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下一步,生态环境局花都区分局将协助公安部门对这5宗涉刑案件进行侦查,力争尽早将相关责任人绳之于法。同时生态环境局花都区分局将持续加大对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于环境污染涉刑行为更是零容忍,发现一宗,移送一宗,发挥刑事司法震胁作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区分局 汤东海 许毅 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