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3 16:53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推动我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我区于近日在广州市各区中率先出台《从化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衔接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成立从化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生态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林业园林局及各镇(街、园区)负责人。
《方案》通过明确规范办理程序,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题、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形成相应的鉴定评估管理和技术体系、资金保障和运行机制,构建起责任明确、途径畅通、保障有力、赔偿到位、公开透明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推动我区生态环境赔偿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快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为从化加快建设全国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和幸福美丽生态之城提供制度保障。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化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