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7 10:07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近日,从化区某企业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缴纳工作。这是从化区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成功案件,传递出“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明确信号与警示作用,除了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该企业还须进一步跟进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筑牢人民群众喜爱的幸福、安全、美丽生态环境。
2023年11月,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化分局执法人员调查发现从化区某企业存在废水渗漏的情形,经快速检测显示重金属镍、铜数据异常偏高。
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调查评估,该企业同步积极完成污染土壤的清运处置工作,有效防治污染进一步扩大化,并种植农作物开展受损生态环境修复工作。评估完成后,市生态环境局从化分局会同从化区人民检察院、属地政府部门与案涉企业针对案件调查结论、鉴定评估结果及损害责任承担、履行方式和期限开展磋商。经首轮磋商,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近日,案涉企业积极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按赔偿协议内容付清了所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
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磋商成功并完成赔偿金缴纳工作,标志着从化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一方面,有效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难题,为从化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提供可借鉴案例;另一方面,营造“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良好氛围,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为从化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有效筑牢从化区绿色发展屏障。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化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