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8 09:24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近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组织镇街环保员、村社干部,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4宗涉氟化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庭审,通过“沉浸式”法治教育,推动“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深入人心。
典型案例回溯:全链条呈现违法后果
本次审理的4宗案件为2024年涉氟化物专项整治典型案例。涉案4家玻璃蒙砂作坊通过私设管道偷排含氟化物酸性废水,造成环境污染。目前,4名涉案人员均因犯环境污染罪被判处一至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六千至两万元。损害赔偿方面,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积极与各案件当事人开展磋商,对未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依法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偿生态环境损失60.2万元。
庭审教育实录:多维度强化法治震慑
庭审过程中,案件细节全面披露,直观展示了生态环境损害行为的违法后果及法律追责的严肃性。旁听人员通过“沉浸式”观摩,清醒认识到环境违法不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若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还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等多重惩戒。
警示效应凸显:再压实基层监管责任
此次观摩活动也为镇街环保员、村社干部敲响了警钟。多名参与者表示,庭审案例暴露出部分企业违法行为隐蔽性强、成本低,对日常环境巡查和源头防控提出更高要求;须进一步强化基层环保工作者“守土有责”的履职意识,加强镇街、村社网格化巡查,紧盯废水废气偷排隐患,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努力构建关口前移的基层第一道防线和全民共治的生态环境保护网。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