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局长 周生贤
(2007年2月12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全国人民也十分关注。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对做好污染减排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做了大量工作,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导向作用开始显现。
刚才听了各位专家的意见和建议,非常受启发。这些意见切中要害,值得我们认真研究。有的意见在我们环保部门职责范围内可以解决,需要我们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加以改进,把工作做得更好;有的需要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有的则需要联合有关部门共同解决。
利用这个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认清形势
准确分析、判断和把握当前污染减排形势,是做好今后污染减排工作的前提。如何看待我国当前的污染减排形势?必须全面观察、科学分析、准确判断。
所谓全面观察,就是要把环境问题放在国民经济发展全局中来观察。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速发展,面临的环境压力很大。我们既不能脱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搞环保,也不能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借口宽容污染。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解决环境问题,必须正确处理环境与经济的关系。国内外的经验教训表明,环境保护史就是一部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历史,离开经济发展谈环境保护没有丝毫意义。作为一个环保工作者,我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讲,发展就是燃烧。烧掉的是资源,留下的是污染,产生的是GDP。科学发展就是消耗的资源越少越好,产生的污染越小越好,最好是“零排放”。前者是“资源节约”,后者是“环境友好”,总括起来就是又好又快地发展。污染减排是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措施。
所谓科学分析,就是要客观深入地分析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其原因。为向社会公布2006年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污染减排情况,今年年初,我局派出15个调研组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核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又召开会议反复核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采取的减排措施。结果表明,2006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达2594.4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达1431.3万吨,分别比2005年增长1.8%和1.2%。造成污染排放不降反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经济增长方式仍然粗放,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较低;二是产业结构调整进展缓慢,许多应该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还没有退出市场,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产能扩张尚未完全遏制;三是污染治理速度赶不上污染物产生量增长的速度,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新开工项目数量多、规模大;四是环保投入不足,“十五”计划确定的重点流域治污项目有47%的计划投资没有落实;五是环境执法监管不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六是污染减排的各项措施到位需要一个过程。有关专家分析,经过“十一五”头两年的努力,可以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稳定在2005年的水平,“十一五”后三年将会逐步下降。
所谓准确判断,就是既要敢于从自身找差距,又要善于用“两点论”来看问题。去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降反升,没有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们的污染减排任务,环保部门必须认真进行反思。首先,我们在减排问题上,认识还不到位,采取的措施与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的希望还有差距;其次,从环保部门的能力来看,环境监管和监测由于种种原因,还是薄弱环节,需要我们好好地总结、认真整改。我们能做的工作,要马上着手去做;第三,我们还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争取社会各方面的理解与支持,共同努力推进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用“两点论”来看问题,把污染减排问题放在动态发展的过程中来看,政策措施见效并非一蹴而就,污染治理工作从开工建设到发挥效益还需要一个过程。
二、要树立信心
2006年,减排任务虽然没有完成,但是“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10%的目标决不动摇,也决不能动摇。目前,污染减排的压力太大,压力越大越要把握好两条原则:一是坚持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二是坚持科学精神。根据这两条原则,要实事求是地把污染排放情况、各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存在的问题,向党中央如实汇报,向全国人民交代清楚。同时,我们也一定要树立减排任务能够完成的坚定信心,充分发挥被动优势,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乘势而上,全力以赴实现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污染减排目标。这里,我用以下三组数据说话。
第一组数据。2005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549.3万吨,比上年增长13.1%;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414.2万吨,比上年增长5.6%。与2005年增幅相比,2006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增幅分别回落了11.3和4.4个百分点。
第二组数据。2006年,全国建成并投运的燃煤电厂脱硫装机容量达1.04亿千瓦,超过前10年投运脱硫机组装机容量4600万千瓦的总和,首次实现当年新增脱硫装机容量超过新增发电装机容量,装备脱硫设施的火电机组占全部火电机组的比例由2005年的12%提高到2006年的30%左右。
第三组数据。“十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平均每年增加3%;2006年增加4%,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1200万吨/日,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率由2005年的52%提高到2006年的56%。
这三组数据说明污染减排工作力度明显加大,污染排放增长趋势大幅减缓。需要指出的是,去年建设的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大部分都是下半年建成投运的,老机组的脱硫设施大部分都是第四季度建成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年的削减量,但为今后的减排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我们说坚定信心是建立在扎实的工作基础之上的,应看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在污染减排方面所做的努力。一是层层分解减排指标,责任架构初步形成。经国务院授权,我局分别与各省级人民政府和6家电力集团公司签订了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将减排指标分解落实到地市和重点排污单位;二是出台了有利于污染减排的政策措施,污染减排能力得到提高。国务院转发了关停小火电机组的意见,有关部门出台了脱硫机组上网电价每度电提高1.5分钱、中央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电厂脱硫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加快了燃煤电厂脱硫进程;三是严格环境准入,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新开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今年年初,我局通报了82个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钢铁、电力、冶金等项目,首次实行“区域限批”政策,以遏制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迅速扩张;四是加强环境执法监督,查处了一批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局会同国务院六部委,组织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167万人次,检查企业72万多家,立案2.8万件,对5000多起各类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实行了挂牌督办;五是加强部门合作,营造了共同推进污染减排的社会氛围。配合组织部门,将环境保护指标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实现了环保与政绩的挂钩。与统计部门联合,开展绿色GDP核算试点,首次公布了绿色GDP核算研究报告。配合发展改革等部门,出台了加快推进铁合金、煤炭、铝工业、水泥、电力、电石、纺织、钢铁等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努力缓解结构性污染的压力。
三、要明确措施
2007年,我局将主动协调、狠抓落实,把强化政府责任作为实现污染减排目标的关键环节,建立层层落实的减排责任制,千方百计完成今年的减排任务。
第一,建立和完善三个体系,落实污染减排责任
抓紧建立和完善污染减排三大体系。一是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减排指标体系。改进统计方法,完善统计制度,着力做好重点污染源排污数据的统一采集、统一核定、统一公布。建立排污总量控制台账,及时掌握老污染削减和新污染增加动态变化情况,为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奠定基础。二是建立和完善准确的减排监测体系。我局将确定国控重点污染源,并向社会公布名单。所有国控重点污染源必须在2008年底前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也要分层次确定各自监测的重点污染源。三是建立和完善严格的减排考核体系。把强化政府责任作为实现污染减排目标的关键环节,尽快出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办法》,对因工作不力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取消总局授予的有关荣誉称号;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问责制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还要抓紧制订出台有利于污染减排的环境经济政策,从国家宏观战略层面入手解决污染问题。
坚持每半年公布一次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未经国家核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得自行公布减排数据。
第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坚持“以新带老”,新上建设项目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采取“区域限批”措施,对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二是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对纺织、汽车、电力、煤炭、钢铁、水泥、焦炭、铁合金、电解铝、电石等国家宏观调控的十大行业,实行部门联动,协同把好准入关。三是加强“三同时”管理,严把项目验收关。对不履行“三同时”的,要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对试生产的企业,要重点检查污染防治设施同步运行情况,对不正常运行的,要停止试生产,并责令限期改正。四是开展全国环评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全面清理整顿新开工项目,加大对未审批先建设、不审批也开工、没验收就投产,以及违规审批、越级审批的处罚力度,对违反环评和“三同时”管理制度的,要坚决依法停建、停产,并停止审批所属企业集团所有新建项目,切实提高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对不依法审批的,要坚决撤销审批,追究审批人员的责任。
第三,强化重点治污工程建设和运营监管,切实发挥污染治理效益
督促各地认真落实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建立健全污染治理市场机制,强化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监管。一是促进2006年中央财政已经安排的180个水污染治理项目的建设,保证其在2007年投运。二是督促加快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努力实现满负荷运行。三是加快“三河三湖”等重点流域“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规划报批进程,督促落实规划确定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等重点治理工程建设,确保实现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00万吨/日的目标。四是大力实施国家燃煤电厂脱硫工程,确保2007年实现新增7000万千瓦电厂烟气脱硫装机容量,同时推进钢铁企业烧结机头烟气脱硫示范工程的建设。
第四,继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落实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的要求,坚决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工艺装置、生产能力和产品。一是2007年底前关闭造纸行业年产3.4万吨以下的草浆生产装置,以及仍在使用的年产1.7万吨以下的化学制浆生产线,对规模以上的制浆造纸企业全面推广黑液碱回收等先进治理技术;淘汰年产100吨以下皂素生产装置,以及仍在使用的盐酸酸解法皂素生产工艺及污染物排放不能达标的皂素生产装置,并严格执行新的皂素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是加强对3100多家水污染重点监控企业的监督管理,实施技术改造、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三是配合做好电力工业“上大压小”工作。1月29日,召开了全国电力工业上大压小节能减排工作会议,发展改革委与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两大电网和五大电力集团公司负责人签订了关停小火电机组责任书。随着责任书的落实,今后4年,全国将关停小燃煤机组5000万千瓦以上,燃油机组700万千瓦,不再新上小火电项目,每年将节约5000万吨标准煤和减少160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
第五,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惩违法排污企业
一是集中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排污问题。科学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定并实施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取缔关闭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着力消除大江大河沿岸威胁饮水安全的污染隐患。
二是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环境违法问题。继续清理各类工业园区建设和管理中的环境违法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
三是集中整治涉铅和造纸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凡采用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的企业,一律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对长期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治理或关闭。
第六,配合做好环境立法工作,推动出台有利于污染减排的法规和政策
配合做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正案)》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尽快推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保护法》的修改论证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抓紧完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差别电价和水价政策,提高重点行业的排放标准,健全排污收费制度,提高火电厂排污收费标准和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进一步加大经济杠杆对污染减排的激励作用。
同志们,污染减排是一项系统工程,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既要看到困难,更要坚定信心,加倍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齐心协力,勇于开拓,务求实效,确保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圆满完成,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来源:中国环境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