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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时评:中国没有"先污染后治理"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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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时评:中国没有"先污染后治理"的"资本"
 
国家环保总局宣教中心副主任贾峰
 
  2006年09月04日07:18
 
  
 
  

      在我国,党和政府多次强调中国绝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但是在一些地方和一些企业,置国家环境政策、法规于不顾,大肆破坏、污染环境的现象并未得到彻底遏制,“先污染后治理”之风依然存在。在理论界,甚至有学者以发达国家曾经历“先污染后治理”才解决环境问题为由,欲将“先污染后治理”归纳为社会经济发展中带有普遍性的规律,称其为中国现代化过程中不可逾越的阶段。

  日本在回顾工业化历程时,认为“先污染后治理”给社会和公众造成的损害是惨痛的,所付出的代价比事前污染防治投资高10倍以上。在中国,若我们选择“先污染后治理”,付出的可能不仅仅是经济上的超额支付,因为国情和时代的差异,以及我们所依存的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很可能在理论推算的污染排放峰值到来之前“生态泡沫”已经破裂。

  之所以有如此悲观的结论,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其一,我国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已远远超过环境自净能力,像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均居世界第一,若不采取断然措施,污染物排放量总量不仅居高不下,而且还会继续增加,环境污染已成为中国社会不可承受之“重”;其二,环境突发事件高发期已然来临,去年年末以来,平均每两天就发生一次水污染事故。在一些地方,长期污染对人民健康造成的损害已从隐性转变为显形,典型表现就是不断增高的癌症发病率;污染的反作用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蚕食改革开放的成果;其三,人民生活水平和环境意识的提高,使他们的维权意识和改善生活质量的呼声高涨。反映在实践中,就是以环境维权为特征的群体上访甚至与排污企业的冲突事件时有发生,能否依法公正处置此类事件,成为考验政府执政能力的新课题。在一些地方。公众对环境污染的忍受程度已近极限,私力救济开始萌芽;其四,国际社会的约束。在发达国家“先污染”的时代,人们对环境问题的认识远远低于当今,环境容量也远比现在丰富,无论是国际法还是国内法,对环境污染的管制十分有限,而在生物多样性、臭氧层保护、减缓气候变化等方面更是空白。而今,情形截然相反,发达国家“先污染”时的“宽松”外部条件已一去不复返。更严重的是,发达国家借全球化之势,将高污染、高能耗的制造业纷纷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包括我国,借此完成了本国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却加重了我们的压力,在全球化的击鼓声中,“污染之花”花落我家。污染排放和资源消耗大国正在成为西方国家“妖魔化”中国的一个新选项;其五,就全球资源供给能力看,“驾着大棚车到西部拓荒”的时代已一去不返。有限的资源供应能力与强劲的市场需求间的不平衡,导致石油等基础资源价格飞涨,不仅加大了我们发展的成本,更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的重大因素。

  令人不安的是,上半年统计表明,能源消耗增长仍然快于经济增长,单位能耗同比上升0.8%,污染控制“老账未还新账又欠”,二氧化硫排放量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上升6.5%和4.1%。新开工的10万个项目中有40%未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编制和申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欲实现“十一五规划”提出的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目标任重道远。

  无论从污染现状和趋势、公众健康和需求压力看还是从资源供给能力与发展成本、国际社会约束来分析,我们都不应重蹈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直率地说,我们中国今天根本就没有“先污染后治理”的资本和条件。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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