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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控网络公布二○一二年的空气质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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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时间: 2013-04-28   文章来源: 广东省环保厅

 

 

    香港特区政府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今日(四月二十九日)共同发布粤港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控网络(监控网络)一二年的监测结果报告。监控网络自二○○六年启动至今,区内多种空气污染物浓度均已明显下降,反映珠江三角洲区域的空气质素近年持续改善。

 

与二○○六年相比,监控网络在一二年录得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及可吸入颗粒物的年均值分别下降62%17% 24% ; 而区域空气质量指数值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水平(适用于一般生活区)的全年日数亦由○○六年的68%增至二一二年的84%区内空气质素的持续改善,显示两地近年推行的减排措施已取得较好成效。

 

此外,珠江三角洲地区在二一二年经济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区内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和臭氧的年均值较二一一年分别录得25%5%13% 7%的减幅,有关改善除了涉及较为有利的气象因素外,亦与粤港两地持续推行的大气污染减排措施有密切

 

香港近年实施的主要减排措施包括:收紧发电厂的排放总量上限;发电厂安装脱硫及脱硝设施;收紧车用燃料标准至欧盟五期; 收紧工商业用柴油的含硫量;所有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系统;以及限制消费产品的VOC含量等。此外,香港去年亦进一步收紧了新注册车辆的排放标准至欧盟五期,继续推动更换旧柴油商用车辆,并鼓励远洋船泊岸转用低硫燃料。

 

至于珠三角经济区方面,近年实施的主要减排措施包括:大型火力发电厂安装脱硫设施及关停小火电机组;淘汰高污染的水泥及钢铁厂;为加油站、油库和油罐车改造油气回收;对锅炉、水泥、家具、印刷、制鞋及表面涂装(汽车制造)行业实施了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收紧汽油车排放标准至"国四"标准。去年,珠三角经济区推动电厂及新型干法水泥窑生产线降氮脱硝,深化燃煤锅炉治理,并逐步供应"粤四"车用汽油。

 

监控网络是粤港环保合作的重要成果之一,它由16个分布于整个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组成。其中13个位于珠三角经济区内,即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惠州、东莞、江门、肇庆、顺德、惠阳、番禺及从化;而其余三个则位于香港的荃湾、东涌及塔门。监控网络由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及环保署分别负责两地监测子站的协调、管理和运作。

监测结果报告汇报了珠三角地区二一二年四种主要空气污染物(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和可吸入颗粒物)的监测结果。自○○六年起的趋势见附表。报告已载于环保署网页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

 

 

 2013429(星期一

 


附表

 

 2006-2012年监控网络污染物浓度的年均值及区域空气质量指数级别统计

污染物浓度的年均值a

全年区域空气质量指数值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水平b

二氧化硫

二氧化氮

臭氧

可吸入颗粒物

2006

0.047

0.046

0.048

0.074

68.4%

2007

0.048

0.045

0.051

0.079

66.2%

2008

0.039

0.045

0.051

0.070

71.1%

2009

0.029

0.042

0.056

0.069

75.1%

2010

0.025

0.043

0.053

0.064

77.4%

2011

0.024

0.040

0.058

0.064

76.8%

2012

0.018

0.038

0.054

0.056

84.4%

注:a 所有浓度单位均为毫克/立方米   b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水平适用于一般生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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