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记者 武卫政 2009-08-10
编者按
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恢复生机,不仅是治理江河湖泊的一项政策措施,更是站在生态文明的高度,指导新时期我国治水治污的重大战略思想。
近年来,松花江、淮河、辽河、太湖流域先后开始“休养生息”的尝试,取得明显成效。本报今日转载8月7日《人民日报》刊登的《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一文,介绍各地在推进“休养生息”战略过程中所作出的努力。相信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一条条江河、一个个湖泊定能逐步恢复清丽的容颜。
防治江河湖泊尤其是重点流域的水污染,渐成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
2005年年底的松花江污染事件,2007年初夏太湖蓝藻集中暴发,让人们感受到水污染带来的严重后果。淮河、滇池、巢湖等重点流域,都是治污多年,水环境质量却无明显好转。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在分析我们前进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时,首先提到“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现实中,资源环境代价过大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江河湖泊污染严重,水质下降,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2008年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淮河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要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恢复生机。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成为指导中国新时期治水治污的重大战略思想。
市长县长当起“河长”
2007年5月,在哈尔滨召开的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传出消息,国家已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提到更高的战略位置,并采取一系列举措,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力度,让松花江休养生息,促进全流域的可持续发展与和谐稳定。
这是国家第一次提出让水环境“休养生息”。其内涵就是“给江河湖泊以人文关怀,不断减轻其污染负荷,恢复生态系统的活力”。
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受国务院委托,与重点流域各省级政府签订了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考核责任制。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于今年上半年对淮河、海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黄河中上游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考核。
从流域来看,松花江流域黑龙江、吉林、内蒙古三省区,淮河流域山东、河南、安徽、江苏四省,辽河、滇池、巢湖流域,都建立了相应的水污染防治责任制。责任层层分解,还催生了一个管用的“河长制”。
太湖蓝藻事件后,江苏无锡市于2007年8月推行水功能区达标的“河长制”,全市各部门的党政“一把手”分别担任64条河流的“河长”,各区、县乃至乡镇,大大小小的河汊也都指派“河长”负责,一河一策,逐条治理。“河长”们面临的压力是完不成任务就要被“一票否决”。“河长制”实施一年,全市79个考核断面达标率就由原来的53.2%上升到76.62%。
今年,江苏省在淮河流域全面推广“河长制”,对流域内重点河流,由市、县(区)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推动治污深入开展。云南省在滇池治污中,也开始推行“河长制”,把流入滇池的82条河道支流,一一挂在每个“河长”的名下,希望通过他们的严格督察,在今年年底实现所有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特别是农村居民生活污水不排入河道。
不抱带污的“金娃娃”
水环境污染,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岸上的工业污水、生活污水、禽畜粪便、化肥农药等污染物,大量进入水体,超过水体自我净化的能力。休养生息,就要大力减轻水体负担,重现生态平衡。
2007年,无锡市一举关闭化工生产企业775家,3年任务1年完成。市长毛小平对此概括为:以湖为鉴,可正发展观。
在辽河治污中,辽宁省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和铁石心肠”,对全省417家造纸企业全部实施停产治理,对治污设施不全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269家造纸企业实施了彻底关闭,并全部断水、断电、吊销营业执照、拆除主要生产设备。
“关”、“停”之外,更需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从严控制新的污染源。松花江流域三省区组织制定了具有区域产业特色的糠醛工业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2008年,黑龙江省省级审批项目共退回、暂缓审批或否决43个省管大中型项目,占审批项目总数的8.5%。吉林省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上严把环境准入关口,对向松花江流域排放一类污染物的项目一律不批,对松花江流域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实行前置审批制度,2008年全省共拒批了39个不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
江苏省已停止审批太湖流域六大重点行业新、改、扩建项目,以及其他排放含氮、磷等污染物的项目。山东省在南水北调沿线区域执行的COD排放标准,严于2008年国家行业标准2.5倍,促进了产业优胜劣汰。
减负的另一个要义,是加快治污项目建设,实现工业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截至2008年底,松花江流域列入规划的222个治污项目,完成93个,占42%;在建117个,占53%,成为第一个有望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治污工程的流域。淮河流域目前共建成23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形成处理能力约每日918万吨,较2007年增加39座,新增处理能力约每日171万吨,沿
淮四省流域辖区均实现县级以上城市建成1座或1座以上污水处理厂。
为保障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中央财政设立了“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2007年、2008年分别安排“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专项资金50亿元。去年,国务院出台扩大内需的10项措施,加大中央投资,其中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予以重点支持。“十一五”前3年,国家开发银行在淮河、太湖、三峡库区及上游等8个流域累计发放贷款128.8亿元,支持流域污染防治工作。
今年上半年的监测数据表明,与去年同期相比,七大水系Ⅰ~Ⅲ类水质比例提高6.2个百分点,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比去年同期下降14%。
亮“红牌”时不手软
我国正处在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虽然COD排放已出现下降趋势,但重点流域的水污染防治依然任重道远。
环境保护部污防司负责人介绍,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中,目前劣Ⅴ类断面所占的比例超过1/4。七大水系中,差于Ⅲ类水质的断面比例近50%,劣Ⅴ类水质的断面超过1/5。湖泊水库富营养化问题日渐突出,28个重点湖(库)中,水质差于Ⅲ类的有20个,主要污染指标为总氮和总磷,部分湖库和河流水华频繁发生,甚至影响到群众饮水安全。
只有加大水污染防治执法力度,才能振奋信心,推进休养生息战略。近5年来,国家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环保专项行动。2008年,各地出动各类执法人员160余万人次,检查企业70多万家次,对1.5万家环境违法企业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典型环境违法案件3000余件。
今年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环境执法的难度和压力明显加大。对此,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表示,要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管“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消耗型)行业,集中开展钢铁、涉砷行业专项检查;巩固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成果,持续开展环境保护后督察;着力整治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环境违法问题,切实发挥治污设施的减排效益。
来源:中国环境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