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跃国 2012-07-13
每年的七八月都是突发环境事件的高发期,也是防范环境风险的关键期。近期个别地区发生的安全问题提醒我们,防范环境风险,不仅要防范突发环境事件,还要关注由环境问题引发的公共事件。
环境问题是重大民生问题,环境状况与人的健康息息相关,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近年来,环境信访投诉居高不下,环境污染事故频繁发生,污染问题久拖不决,有的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环境安全越来越成为各类矛盾与诉求的重要窗口,越来越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重大诱因。
经验表明,环境问题处理得好,就可以实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的多赢;处理不好,就可能引发公共事件,甚至影响社会稳定。这对新时期的环境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防范环境矛盾演化为公共事件。
防范环境矛盾演化为公共事件,必须加强源头防控,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小矛盾不及早解决势必会引发大纠纷,小隐患不尽快排除难免会引发大事件。近年来,由环境问题引发的公共事件中,很多都是因为小问题没有解决好而积小成大。这就启示我们,要小处着眼,防微杜渐。要立足抓早,发现矛盾隐患不遮掩、不拖沓,立即着手想办法;要立足抓小,不能因为问题小就忽视,不能因为问题轻就搁置;要立足抓苗头,努力做到稳定风险评估在先,考虑群众诉求在先,矛盾防范化解在先。
防范环境矛盾演化为公共事件,必须解决好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梳理厦门PX项目、番禺垃圾焚烧项目、天津PC项目、大连PX项目等引发的公共事件,可以发现,这些项目都和群众健康直接相关。这就启示我们,要适应人民群众宜居安康的需要,加快解决一批积重难返的环境问题,呼声高的问题要重点解决,影响大的问题要加快解决。当前,就是要优先解决细颗粒物、重金属、化学品、土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突出环境问题。
防范环境矛盾演化为公共事件,必须鼓励公众参与,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倾听公众呼声,才能发现工作的薄弱点;了解公众诉求,才能把握工作的关键点;告诉公众真相,才能找准与公众诉求的契合点。鼓励公众参与,让献计献策取代抱怨对抗,有利于推动民众与政府在互动中相互理解、分担责任。这样,改善环境质量不再仅是政府的事情,而成为了全社会的共同行动,政府和群众才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从这一角度上讲,公众参与热情的高与低、参与渠道的通与堵、参与机制的顺与阻,直接关系环境管理的改进与优化。
防范环境矛盾演化为公共事件,必须平衡各方利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利益多元化、分层化现象日益突出,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明显增多。具体到环保领域,大到战略决策,小到项目上马,都直接关系到不同主体的利益诉求。这就要求我们,要平衡各方利益,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不能因为强调一方利益而损害了另一方的正当权益。
存在隐患不可怕,关键是能否及时排查发现;暴露矛盾不可怕,关键是能否找出化解矛盾的途径;出现问题不可怕,关键是能否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把防范环境矛盾演化为公共事件纳入环境风险防范范畴,有利于及时排查隐患、顺利化解矛盾、妥善解决问题。
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