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空气
2014年上半年,全省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持平,达到国家年度二级标准;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上升10.0%,达到国家年度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上升14.8%,达到国家年度二级标准;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年度二级标准;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浓度为131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年度二级标准;一氧化碳浓度为1.8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年度二级标准。
珠三角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年度二级标准,较上年同期下降9.5%;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略高于国家年度二级标准限值,与上年同期持平;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63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年度二级标准,较上年同期下降3.1%;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持平,超过国家年度二级标准;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浓度为134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上升6.3%,达到国家年度二级标准;一氧化碳浓度为1.6毫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5.9%,达到国家年度二级标准。
图1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全省平均浓度变化
(二)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率
2014年上半年,全省各市(区)AQI达标天数比率在66.5%(揭阳)~94.5%(深圳)之间,其中深圳、珠海、汕头、江门、湛江、茂名、惠州、梅州、汕尾、河源、阳江、中山和云浮13市AQI达标率达85%以上。珠三角地区城市AQI达标天数比率平均为83.6%,高于全国74 个城市23.3个百分点。
2014年上半年细颗粒物是各城市最主要的首要污染物,占比约为55.7%,细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低者(湛江)有23天,最高者(清远)有111天;其次是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占比约为18.5%,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成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9天(清远)~44天(东莞)之间。
(三)城市降水
2014年上半年全省城市降水pH均值为5.20,酸雨频率为35.7%。城市降水pH均值范围在4.72(清远)~6.33(汕头)之间,72.7%的城市(16个)出现酸雨(pH最小值<5.6),59.1%的城市(13个)受酸雨污染(pH均值<5.6)。其中清远、佛山和湛江等3个城市属于重酸雨区(pH均值<4.5或4.5≤pH均值<5.0且酸雨频率>50%),占13.6%。
与上年同期相比,全省城市降水pH均值上升了0.09个pH单位,酸雨频率下降了3.2个百分点,全省降水质量略有好转。
全省除茂名、梅州、河源、阳江4市外,其余18个城市(区)属于酸雨控制区。酸雨控制区除汕头、揭阳、云浮和汕尾4市外,其它城市(区)均出现过酸雨(pH最小值<5.6),其中清远、佛山、韶关、湛江、肇庆、深圳、珠海、顺德、中山、江门、东莞和潮州等12市(区)受酸雨污染(降水pH均值<5.6),其中清远、佛山和湛江等3市属于重酸雨区(pH均值<4.5或4.5≤pH均值<5.0且酸雨频率>50%)。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过酸雨的城市个数保持不变,受酸雨污染的城市个数增加1个。同时,非酸雨控制区的梅州也受到酸雨污染。
(一)饮用水源
2014年上半年,全省21个地级以上城市及顺德区共80个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达标率为100%,其中1.25%的水源水质优于Ⅰ类,47.5%的水源水质优于Ⅱ类,51.25%的水源水质优于Ⅲ类。
与上年同期相比,全省城市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源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水质为Ⅰ类的水源保持不变,水质为Ⅱ类的水源上升0.7个百分点,水质为Ⅲ类的水源下降0.7个百分点。
(二)江河水质
2014年上半年全省主要江河水质总体良好,124个省控断面中,83.9%的断面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其中50.8%的断面为Ⅰ~Ⅱ类水质,水质优;25.8%为Ⅲ类水质,水质良好;12.1%为Ⅳ类水质,属轻度污染;3.2%为Ⅴ类水质,属中度污染;8.1%水质劣于Ⅴ类,属重度污染。西江、北江、东江、韩江、漠阳江、袂花江、鉴江、南渡河等干流和珠江三角洲的主要干流水道水质优良;龙岗河、坪山河、深圳河、练江和小东江湛江段共5个江段水质属重度污染;重度污染江段主要为流经珠江三角洲城市江段和部分水量较小的支流,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与上年同期相比,全省主要江河水质总体稳定,水质优良断面比例略降0.8个百分点,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持平。水质好转的江段有寻乌水、定南水、横门水道、佛山水道和小东江茂名段,其中寻乌水水质明显好转;水质下降的江段有容桂水道、江门河、市桥水道、增江、潭江和漠阳江。
图8 河流省控断面水质类别比例
(三)跨市河流
2014年上半年全省跨市河流37个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0.6%,其中广州、珠海、佛山、中山、云浮、河源、江门、韶关、清远和梅州等10市交接断面水质完全达标,深圳和揭阳2市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状况较差,达标率分别为11.1%和0。
与上年同期相比,全省跨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总达标率下降0.9个百分点。其中,深圳市升高5.5个百分点,肇庆市、惠州市和茂名市分别下降5.6、4.9和5.5个百分点。
(四)省界河流
由外省流入我省的主要河流有西江干流及支流贺江、北江支流武江和浈江、东江上游寻乌水和支流安远水(定南水)、九洲江、韩江支流汀江,共8条跨省交界河流。2014年上半年省界河流交界断面水质状况见下表。
2014年上半年省界河流交界断面水质状况
河流 |
断面名称 |
交接关系 |
水质目标 |
水质类别 |
水质状况 |
超标项目 |
东江 |
兴宁电站 |
江西→广东 |
Ⅱ类 |
Ⅳ类 |
轻度污染 |
氨氮 |
庙咀里 |
江西→广东 |
Ⅱ类 |
Ⅱ类 |
优 |
-- |
|
西江 |
封开城上 |
广西→广东 |
Ⅱ类 |
Ⅱ类 |
优 |
-- |
贺江 |
白沙街 |
广西→广东 |
Ⅱ类 |
Ⅱ类 |
优 |
-- |
武江 |
三溪桥 |
湖南→广东 |
Ⅱ类 |
Ⅱ类 |
优 |
-- |
浈江 |
昆仑 |
江西→广东 |
Ⅱ类 |
Ⅱ类 |
优 |
-- |
汀江 |
青溪 |
福建→广东 |
Ⅱ类 |
Ⅱ类 |
优 |
-- |
九洲江 |
石角 |
广西→广东 |
Ⅱ类 |
Ⅲ类 |
良 |
氨氮、总磷、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 |
备注:浈江为水质自动监测站的数据。
与上年同期相比,东江寻乌水省界断面(兴宁电站)水质明显好转,从劣V类升至IV类;东江定南水省界断面(庙咀里)水质好转,从Ⅲ类升至Ⅱ类;九洲江省界断面(石角)水质好转,从Ⅳ类升至Ⅲ类;其他断面与上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五)湖泊水库
全省3个省控湖泊中,湖光岩湖水质为Ⅱ类、西湖水质为Ⅲ类,水质优良;星湖水质为Ⅳ类,属轻度污染;均满足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要求。
对33个省控水库开展水质监测,其中8个大型水库中,新丰江水库、白盘珠水库、流溪河水库和枫树坝水库水质为Ⅰ类;杨寮水库和飞来峡水库水质为Ⅱ类,水质均优;鹤地水库和高州水库水质为Ⅲ类,水质良好。
湖库富营养化监测表明,全省36个省控湖库水体富营养化程度整体较轻,贫营养湖库8个,占22.2%,中营养湖库27个,占75%,轻度富营养湖泊1个(星湖),占2.8%。全省省控、市控湖泊、水库及全省所有水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均未发生蓝藻水华。
与上年同期可比水库相比,西湖水质由Ⅳ类上升为Ⅲ类,流溪河水库、白盘珠水库、枫树坝水库、梅林水库、风田水库水质由Ⅱ类上升为Ⅰ类,水质好转;鹤地水库、河溪水库水质由Ⅱ类下降为Ⅲ类,水质有所下降;其余湖库的水质无明显变化。星湖由中营养化转变为轻度富营养,富营养化程度升高;西湖营养程度由轻度富营养化转变为中营养,流溪河水库、名湖水库、沙田水库营养程度由中营养转变为贫营养,富营养化程度均降低;其余湖库的营养状态无明显变化。
(六)入海河口
全省19条主要入海河流中,73.7%(14条)的河口水质为Ⅱ~Ⅲ类,水质优良;15.8%(3条)的河口水质为Ⅳ类,受轻度污染;10.5%(2条)的河口水质劣于Ⅴ类,受重度污染。其中磨刀门水道、韩江、蕉门水道和洪奇沥水道河口水质最好,为Ⅱ类水质;深圳河和练江河口水质最差,水质均劣于Ⅴ类。主要污染指标为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与上年同期相比,横门水道水质好转,从Ⅲ类升至Ⅱ类;漠阳江水质下降,从Ⅱ降至Ⅲ类;东江南支流入海河口水质下降,从Ⅲ降至Ⅳ类,其他入海河流河口水质无明显变化。
图9 入海河口断面水质类别比例
(七)近岸海域
全省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5.5%,除深圳为72.7%外,其余12个沿海城市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均全部达标。全省67个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中,有3个属重度污染,位于珠江口海域,主要污染指标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全省近岸海域功能区营养程度总体较轻,呈贫营养状态的功能区有38个,占全省的56.7%,呈轻度富营养状态的有9个,占全省的13.4%,呈中度富营养状态的有16个,占全省的23.9%,呈重度富营养状态的有1个,占全省的1.5%,呈严重富营养化的有3个,占全省的4.5%。
与上年同期相比,全省近海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下降1.5个百分点;全省近海功能区水质富营养状况基本稳定,其中,贫营养功能区比例不变,轻度富营养功能区下降1.5个百分点,中度富营养功能区、重度富营养功能区比例不变,严重富营养功能区上升1.5个百分点。
图10 近岸海域水质功能区营养程度
2014年上半年各类功能区噪声监测点次达标率分别是:0类区昼间100%,0类区夜间为100%;1类区昼间80.3%,1类区夜间为56.3%,2类区昼间87.5%,2类区夜间为74.3%,3类区昼间98.8%,3类区夜间为82.7%,4类区昼间92.7%,4类区夜间为30.2%。
2014年上半年全省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89.9%,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了0.8个百分点。韶关、珠海、惠州、梅州、河源、阳江、潮州和揭阳等8市功能区噪声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最高,为100%;云浮和广州两市功能区噪声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较低,分别为75%和63.6%。
2014年上半年全省城市功能区噪声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62.1%,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个百分点。肇庆、惠州、梅州和河源等4市功能区噪声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最高,为100%;揭阳、深圳、潮州、茂名、东莞和中山的功能区噪声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较低,分别为46.2%、42.9%、40%、40%、27.8%和0%。
图11 全省城市功能区环境噪声点次达标率